南岳区农排表0.4KV线路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的南岳区农排表0.4kv线路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ny2018-b012,委托代理编号:zthy2018-3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南岳区农排表0.4kv线路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ny2018-b01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 

南岳区农排表0.4kv线路改造工程 
1项  
1101423.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南岳区农排表0.4kv线路改造工程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采购合同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 
否( ) 
是( √ ) 
否( ) 
是( √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由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颁发的安全生产报备证。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l)《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的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7)特定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备注:1、如有三证合一的情况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并将整套资料留存招标代理单位,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留复印件查验原件。(此步骤仅限于资格审查阶段,具体评议以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携带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按本邀请通知第三大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8 月 1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14号明星花苑二单元22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应当确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以不正当理由限制排斥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762452968 
  地址: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北正街33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8175885050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14号明星花苑二单元221室 
  监督部门:衡阳市南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符主任  
  电话:0734—5677543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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