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政府网消息】
家庭是温馨的港湾,学校是育人的摇篮。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校车逐渐成为连接家庭和学校的重要纽带,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 “钢铁卫士”。驰骋的校车不仅承载着 “小家”的平安幸福,更承载着 “大家”的和谐稳定,校车安全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回应社会关切、助力改善民生,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4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刘学勤的带领下,对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6月26日,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专题报告。
校车虽小系万家
一辆校车,十几平方米的空间,万千家庭的牵挂。小小校车,关系着孩子能否平安到家。2011年11月16日,在甘肃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一辆幼儿园校车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19名幼儿死亡;2014年7月10日,湖南湘潭市一幼儿园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翻入水库,造成8名幼儿死亡;2017年6月28日至7月13日,河北省连续发生四起幼儿园校车遗落幼儿致死事故……
一次次上演的校车事故,夺走了幼小的生命,掠去了家庭的幸福。本应是孩子通勤“守护神”的校车,却接连成为无情的“夺命者”。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早在2012年,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5年,湖北省又出台了 《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迈上了规范、有序的法治化轨道。
十堰市委一直高度关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市委书记张维国在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走访调研时,专门叮嘱幼儿园负责人要加强儿童托育全过程管理,坚决排除孩子接送、校车使用中的安全隐患,让广大家长安心放心。
安全管理责任大
保障校车安全就是尊重孩子生命。近年来,十堰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办法,通过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确保了近几年全市校车安全。
健全管理体系。目前,我市共有校车207辆,主要供民办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使用。为提升校车安全管理水平,市政府在2013年就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十堰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全市校车运营公司和校车自有单位都依法建立了 “三项制度”、签订了 “三项责任书”,建立了学生上下车“交接记录本”,做到每天记录检查到位。
强化管理规范。坚持部门联审,市(县)长终审的准入制度;坚持准入校车国家标准和驾驶员资格条件,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办法出台之前已进入运营的校车,加强技术检验,加快淘汰速度;以高于一般客运驾驶员的条件和考核措施选定校车驾驶员。将校车gps安装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目标任务,校车gps安装率达100%。市公交集团校车公司建立了监控管理平台,可实时查看校车运行及车内情况。
狠抓安全教育。2016年以来,每半年组织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参加一次专项培训,2016年培训640人次,2017年培训710人次,2018年截至目前已培训430人次。利用课堂、班队会、国旗下的讲话、幼儿园游戏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事故逃生和应急处置演练。
强化技防措施。每年春秋两季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和道路隐患整改活动,2017年排查校车175辆,发现隐患94处,全部及时整改到位;对校车途经公路沿线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公路安保工程予以长期保障,2017年,完成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10018公里。在上下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强校车路检路查和巡逻管控,2017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查处全市校车交通违规104起。
监督问效民所盼
关注校车安全,就是关爱祖国的花朵,就是关注民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歌莺指出,要围绕校车安全,突出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为全面了解我市校车安全管理现状,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听取了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与市公交集团校车公司、自有校车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实地察看了10所校车使用单位和3处校车监控中心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并深入丹江口市、郧阳区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行动自觉,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平安十堰”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但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办法的规定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愿望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活动不够经常,工作机制还没有建立;城区校车准入审批程序繁琐,审批流程及时间较长;全市校车许可和校车运行条件及申报材料不尽统一,跨地区提供校车运营服务的单位和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和审批的权责还不够清晰;校车运营即时监控还没有实现全履盖。
齐抓共管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筑防线共同抓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局面还没有形成,政府职能部门对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了一些工作,但还不够经常,效果还不够明显;学校、企业、家庭和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还有待加强。
此外,还存在配套制度不够完善、供求双方信息不够畅通等问题。
齐心协力保平安
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校车安全不仅是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严格管理,携手保护,才能让校车始终行驶在安全线上。为此,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具体的审议意见:
加强引导。市政府要研究出台我市《校车安全管理服务方案》,引导校车安全管理服务迈向健康发展轨道;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协调协作机制,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校车安全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营、部门监管”的校车运营与管理模式;要进一步优化城区校车准入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要搭建供求单位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平台,提高存量校车运营效益,保障校车安全服务可持续运营。
注重防范。有关部门要完善校车行驶道路安防设施,严格执行校车安全运行规定。校车运载学生要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按规定线路和站点运行停靠,遇有特殊情况,公安交管部门及社会车辆应确保运载学生校车优先通行。要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监管,加大对非标车辆参与学生交通运输的打击力度,完善监控设施体系,提升实时监控能力,把实时监控与警示教育和处罚紧密结合,提高监控威信和被监控人员的行动自觉。
全员参与。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要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作为校园安全、平安十堰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规划计划和考核内容,纳入学校、校车运营单位和司乘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必修课,定期检查考核和通报讲评。学校和校车运营单位要大力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办法,宣传交通安全典型案例,强化教师、学生和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家长要自觉加强对自己孩子乘坐车辆的监督,发现校车超载超速及存在非标车辆搭载学生现象要敢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在自然面前生命是十分脆弱的,在家长和老师眼里孩子是最为宝贵的,在政府面前确保校车安全的重大社会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我们相信,只要人大长期坚持有效监督,只要政府始终实施严格管理,只要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我市的校车安全工作一定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校车一定能够成为孩子们名副其实的“钢铁卫士”!(通讯员 闫晗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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