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财政管理改革创新结硕果


2012年至今,是我市财政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又充满困难与挑战的五年。五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不断夯实财政实力,努力助推经济发展,全面完成财政体制机制,五年来财政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近五年,全市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向中低速增长转换,通过努力强化征收征管,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达到186.48亿元,较2012年规模扩大了1.52倍,年均增速达到11.12%;2016年,全市财政总支出达到258.26亿元,较2012年规模扩大了1.63倍,年均增速达到12.96%。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财政总收入突破200亿元”目标,1-9月,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43.02亿元,增长12.88%;财政总支出完成244.87亿元,增长22.78%。
  1.打造创新型财政,助推经济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杠杆作用,推进经济转型发展。一是扶持实体经济。五年来,兑现实体经济、财源建设奖励12377.8万元,累计拨付工业企业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奖补资金10701.7万元,全力支持实体企业发展;着力缓解实体经济融资瓶颈,设立市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缓释基金2000万元,将政府过桥专项资金从5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五年来,整合安排产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20456 万元,支持智能装备制造业等“1+4”特色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全力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完成我市最后5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筹措资金4.3亿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扫尾工作。拨付财政补助资金8000万,推动房地产库存取得实质性成效;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支持企业、园区申报养老保险优惠费率过渡试点,2017年,执行新的失业保险费率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5916万元。四是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0034万元,重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园区科研服务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深入推进“双创”工程,通过以奖代投方式,重点扶持创业孵化基地、重点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建设,支持开展以高校毕业生为主要对象的就业创业服务活动。
  2.打造规范型财政,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体制改革步伐,完善财政运行机制。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从2016年起,将文化事业建设费等8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9家单位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到30%以上。建立全方位的预决算公开机制,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均按时按质全面公开。二是落实税制改革任务。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实现全覆盖,推动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落地实施。积极推进简政放权,近年来,共计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0亿元。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坚决落实中央、省有关精神,出台《湘潭市本级政府偿债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加强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完成债务统计考核检测机制,确保政府性债务规模平稳增长。积极开展违规举债清理整改,截至目前,市本级清理撤销担保承诺函工作基本完成。四是加强ppp模式运作。作为湖南省推广运用ppp模式的首批试点城市,近年来,我市按照“试点先行、组织保障、规范制度、稳步扩面”的基本原则,重点抓市政基础设施、医疗养老、文化教育、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的ppp模式推广运用,湘潭经开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湘潭高新区实验学校建设、湘潭市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工程项目和新型智慧城市项目,成功入选了国家级示范项目,项目入选率在全省各市州中位列第一。五是建立绩效管理体系。截至2017年,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实现覆盖所有一般公共支出。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在省内起步较晚,但仅用了一年时间,制定出台整套工作制度及流程,其工作经验在全国予以推介。
  3.打造服务型财政,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始终将民生改革作为财政支出的主要方向。五年来,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升。一是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从2012年起,共计安排涉农资金7630万元,确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省定贫困村全部脱帽。二是大力扶持创业就业。五年间,全市累计拨付创业就业资金超过10亿元,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五年新增城镇就业30余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余万人。三是不断完善社保救助体系。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城市区城乡低保一体化,市城区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300元提高到2016年的46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5520元,位于全省前列。不断创新养老投入方式和服务模式,支持构建以“托底养老”“市场养老”和“医养结合”为主的三位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幸福养老工程。四是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五年来,共计拨付资金8.6亿元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以及各类奖学金、中职免学费配套资金,受益学生达208万人次;累计拨付奖补资金11.86亿元,支持334所合格学校和17所农村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五是加快公共医疗事业发展。五年来,累计拨付3884.95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0年的20元提高至2017年的50元;累计拨付8355.5万元,将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目前的人均450元。六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累计争取筹集资金4.83亿元,用于完善博物馆、图书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村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开展“欢乐潇湘·幸福湘潭”“送戏下乡”“碧泉讲坛”等公共文化活动。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提升城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城市创建。七是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五年间,累计筹措投入资金14.95亿元,全力加强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
  4.打造高效型财政,逐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推进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出台《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2017年先期整合2000万元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出台《湘潭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潭财预发〔2015〕5号),进一步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2016-2017年,共计收回市直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结余结转资金以及市直预算部门实有资金账户结余结转资金1.09亿元,统筹用于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三是规范重大项目和资金管理。强化精美湘潭项目的标后监管,对项目预算实施编审一体化,确保不因资金拨付影响施工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查和全省财政扶贫专项督查,对中央重大环保专项资金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管理。四是强化财政财务基础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对单位新增资产实行预算配置,启动政府资产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做好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市本级公务交通补贴全部发放到位,公开拍卖公车495台,上缴国库1028万元。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五是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五年来,积极筹措争取投入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90250万元,加强农业企业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高标准农田和示范园区建设。积极申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统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91833万元,推动乡村综合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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