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起 泸州这些行为不但被严查 还可能被罚10万

近日,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泸州市公安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6月10日起,泸州将全面整治非法从事班车客运经营违法行为;7月1日起,严厉整治擅自从事巡游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违法行为。
《通告》明确,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网约车及其他非法经营车辆,将依法给予责令停止经营,并处3—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责令停止经营,并处1—3万元的行政处罚。针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将移送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记者从《通告》中获悉,某些全国性打车平台目前暂未在泸州获得经营许可证,平台司机载客也将涉嫌违法。在此,《通告》提醒广大市民,在发现非法经营行为时,应积极举报。一旦非法经营行为得到核实,第一举报人也将获得500—1000元的现金奖励。
举报电话:
市打非专案组0830—2597166;
江阳区0830-6662597;
龙马潭区0830-2590011;
纳溪区0830-4280489;
泸县0830-8181940;
合江县0830-5222148;
叙永县0830-6225958;
古蔺县0830-7206916。

桃源街道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谋良策出实招解决群众关切
“轮椅夫妻”携手奔富路
散布“百色市第六中学学生打死人事件”谣言男子被拘10日
普法进社区
11项作品成果被推荐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6月10日起 泸州这些行为不但被严查 还可能被罚10万
刘梦汝赴合肥与鸿路钢构洽谈项目
票房过3亿,厉害了这部电影
广东率先推出“智慧交通+车联网”跨界产品
安乡首部少儿神话剧(白娘子-水润安乡)
余干一男童溺水身亡 夏季来临,营救溺水者要注意掌握黄金时间
市房管局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会
灌南县拿出200万设立公益诉讼维权专项基金
奋进南充 大城崛起
鹤城区税务局开展治安夜巡助力“三城同创”
湖州画家作品入全国艺术展
民盟旅顺口区支部委员会召开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会议精神暨成立九周年大会
我国致力于消除因语言不通而无法脱贫的情况发生
气象信息(2018年6月29日10时)
洪泽区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