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空气质量连续两年度达二级 奖励100万元
合肥市出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9月10日,合肥市政府对外发布《合肥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今后,对于年度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县(市)区、开发区,合肥市政府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是依据各县(市)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变化情况用于生态补偿的资金,实行市、县(区、开发区)分级筹集。大气污染物考核数据采用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自动监测数据每月通过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统一发布。
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生态补偿资金额度,年底统一结算。PM10、PM2.5浓度较去年同期不降反升且未达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需向市级缴纳生态补偿资金。缴纳的补偿资金纳入市级生态补偿资金,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辖区。
补偿资金年终结算时,对年度目标未完成,且PM2.5平均浓度下降幅度高于目标下降幅度50%的县(市)区、开发区,按50%进行补偿;对年度目标未完成,且PM2.5平均浓度下降幅度低于目标下降幅度50%(含50%)的县(市)区、开发区,不予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将有相应奖励。《办法》明确,考核季度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超过6微克/立方的县(市)区、开发区,在生态补偿资金额度外,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而对于年度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县(市)区、开发区,合肥市政府将给予其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不再另行下达生态补偿考核额度。
按照要求,今后,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制定生态补偿金的使用方案,同时报合肥市环保局、合肥市财政局备案。合肥市环保局也将按季度公布各地空气质量状况及生态补偿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方佳伟)

盂县交警发布春运期间路况提示秀水街两路段车流量或将激增
郭锋:调动农民积极性 推动乡村振兴
天热汽车易自燃消防专业人士支招防范汽车火灾
静海区着力开展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桦川县委办学习传达贯彻县委17届28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合肥市出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扩大会 增强抓好巡视整改
荆州华强方特园抢抓工期九州神韵项目10月完工
唱响国歌的那一刻,法国人也为中国孩子竖起大拇指
原创儿童表演歌曲《我家有只布老虎》登上央视 展现传统文化风采
小学生打起竹板唱“创城”
东兴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查获酒驾5起
天全县审计局党支部积极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
【暖新闻·江西2018】突遇奏国歌,共青小学生做了这个动作……网友纷纷点赞!
浠水: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战争
禅城今年2月以来开展16次飞行巡查,无人机助力打造环境立体监控网
不到10分钟寄出“准迁证” 在京硕士直呼落户西安太便捷
河西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再升级
市区至溪口客运班线8月15日起停运 公交987路将加密开行
【航拍视频】新塍1200岁梓树开花 延续千年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