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刘延超报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2017年12月—2018年3月,各县(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持续开展“干干净净过双节”农村垃圾整治工作,期间各县(区)共出动138.9万人次、各类车辆32.96万台次,投入资金13164.1万元,使广大农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努力实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
人员配备全,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各县、区按照不低于人口2‰的标准推进村庄保洁队伍建设,乡镇所在村庄已基本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建有生活垃圾中转站和转运点,并逐步将转运点建设为垃圾中转站,村庄有垃圾箱、垃圾收集点和保洁车。祥符区和市区共用1座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杞县、通许县、尉氏县建有垃圾填埋场,各乡(镇)的垃圾运输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杞县、尉氏县拟建设垃圾发电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市场化运作,建立治理长效机制。目前,各县(区)已基本建立并完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市场化。杞县、尉氏县、祥符区农村垃圾治理市场化招投标工作已完成,杞县由北京首创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中标,尉氏县、祥符区由深圳市龙澄高科环保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企业已进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通许县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预计4月下旬开标。
强化督导考评,扎实开展治理工作。考评采取专业组、领导组和督查组相结合的方式。专业组每周实施暗访、领导组每月集中检查、督查组分组持续检查。通过现场检查、编发简报、媒体通报、问题督办等措施,及时总结各县(区)好的做法并进行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检查评比总分为100分,专业组、领导组和督查组计分权重为30%、30%和40%,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实施奖惩。
2018年,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已经列入省、市两级民生实事。为确保目标完成,改善民生,就下一步治理工作,我市将把握节点,全力推进农村垃圾整治工作。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各县(区)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全部通过省级达标验收。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县(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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