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心医院南侧停车楼建设项目宗地供应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经研究,我局拟于近期供应市中心医院南侧停车楼建设项目用地,现将该宗地地供应计划公布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其他事项
  (一)欢迎各用地意向者在本计划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即2018年10月20日前)向我局书面提出用地申请。
  (二)2018年10月20日前,只有一个用地意向者向我局书面提出用地申请的(以我局收到书面申请的时间为准),我局将按协议出让有关规定编制供地方案并按程序供应。
  (三)该项目用地的土地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使用年限50年。
  (四)用地单位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五)该项目用地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组织实施土地交付;土地交付以土地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土地交付后10日内开工,开工后3个月内竣工。
  (六)该项目不能按期开、竣工的,视为用地单位违约,每延期一日,用地单位应分别按该项目用地价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七)用地单位自行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费用由用地单位自行承担。
  (八)用地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确保该项目及周边建筑安全。
  (九)该项目用地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十)该项目用地不动产确权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属于地下空间的,实行分层登记,即将地下每一层作为一个独立宗地进行登记,并在不动产权证书中注明“地下空间”。
  (十一)为有利于该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用地意向者应为企业法人单位并具备停车服务的经营范围。该项目用地供应有关事项,最终以政府审定的为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昊;联系电话:5271115。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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