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虚拟货币”一直是近来的热门话题,与科技创新、人工智能等密不可分。然而,也要警惕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期,南方发生“区块链”投资诈骗事件。有投资者相信朋友圈中发布的“社交区块链”能获得每月30%高收益,还会生出虚拟货币的消息,便将积蓄全部投入其中,并发动亲友一同投资,随后投资账号突然被封。记者8月28日从人民银行获悉,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据了解,这类诈骗主要有以下特征:
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区块链”投资骗局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监管部门提醒请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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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高大上 “区块链”投资可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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