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2日至5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物价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物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物价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抓整改,以从严和务实的举措抓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自觉。市物价局党组深入学习中省市巡察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加速追赶超越、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发挥职能、打造铁军”为整改目标,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勇气和决心,对所有问题严肃对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同时,深刻反思如何更好发挥物价部门职能作用服务大西安建设和维护群众利益,如何更好地提升行政效能、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和行动,让市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物价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工作小组,党组书记惠应吉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先后召开3次专题党组扩大会、1次专题党组会,3次专题党组民主生活会、2次专题推进会、3次局务会,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或具体整改。
(三)制定细化方案,明确任务时限。市物价局党组坚持开门整改,两次下发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建议,结合3次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奥凯问题电缆、肃清魏民洲流毒),征求14位“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对整改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3个方面12类问题细化分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内容和时限要求。各处室单位按照党组整改方案,分别建立了整改台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四)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整改。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每项任务至少由1名党组成员牵头负责,惠应吉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既注重加强对全面整改工作的领导,又带头承担起26项具体整改任务;党组成员各负其责,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处室和分管领域整改,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逐项集体研究,深入一线解决具体问题,向全局传递了狠抓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各处室单位紧跟局党组部署,深入扎实推进,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五)狠抓督促检查,助力推动落实。市物价局党组坚持全过程督导、不定期巡查,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任务见底见效。党组书记惠应吉逢会必讲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整改要求,经常过问整改进度及对账销号情况;报送周报共8期,落实市委巡察办要求4次下发整改推进、督办、收尾紧急通知等,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加速完成。整改以来,累计新建制度27项,修订完善制度6项,对6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3名同志全局通报批评,对4名同志批评教育并写出深刻检查(不含问题线索和信访件问责人数),清退补交资金26200元。
(六)注重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量。坚持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大西安建设营造良好价格环境相结合,充分发挥物价工作经济‘调节器’作用”,围绕民生关注加强价格监测调控,全年cpi涨幅2%,圆满完成年度3%左右的调控目标。稳步推进公立医院价格改革,药品零差率销售,改变了“以药补医”旧机制。出台《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多项便民优惠政策,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制定《西安市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填补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政策空白。全力稳控我市商品房价格,推进“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指示落实。清理规范全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每年可为企业减负3.66亿元。打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攻坚战,受理价格举报投诉24840件,查办案件41件,罚没入库172.24万元,清退123.30万元。完成价格认定598件,涉案金额1014.45万元,为大西安建设营造了良好价格环境。
二、逐项精准发力,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市物价局党组坚决落实市委巡察要求,把每个问题都当做“政治必答题”,聚焦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全面整改。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执行物价政策不到位,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1)关于“局党组站位不高,对助力优化投资环境责任担当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抓好十九大精神和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7次,专题辅导讲座3次,局党组班子成员作党课辅导11次,进行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诵读+体会视频推送57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积极尽责担当,担起助力优化投资环境责任。市物价局党组扩大会议自查感到,在助力优化投资环境方面,还需要重点抓好控制cpi涨幅、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稳控商品房价格、制定价格机制改革意见、推进价格成本信息公开五项工作落实。
一是针对全年cpi涨幅控制在3%左右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25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整改以来,累计上报监测数据6万余条,编发监测简报34期,公布监测信息1200余条,向中省两级上报月度市场巡察报告5期,引导市场供求和消费预期。从2017年12月15日起,每个工作日发布新北城和摩尔两个农副产品市场价格信息,积极提供便民服务。2017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控制在2%,实现了年初确定的预期调控目标。
二是扎实开展了全市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共计取消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34项,降低收费标准3项,每年可为企业减负3.66亿元,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坚决担当起市政府常务会和51号文赋予市物价局的稳控商品住房价格职责,在赴杭州学习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房价调控工作流程,建立了由市物价局牵头,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和市房管局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先后3次召开房企主要负责人座谈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了房价调控工作。自2017年9月25日起,共受理并审核商品住房价格申报548件次,总面积866.49万平方米,在局网站上公示价格申报项目15批278件次,总套数60994套,面积703.29万平方米,占比达81.17%。
四是十九大之前,依据中省相关文件精神,市物价局代拟了《中共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了相关21家市级部门及高新、曲江等开发区意见,正在呈报审核。十九大召开后,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省上也将要出台落实《意见》,市物价局将依据中省《意见》精神尽快对我市《意见》修改完善,重新上报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
五是贯彻落实《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依据《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规定,对市属和辖区内跨县水利工程供水成本,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再生水成本,管道燃气配气成本,城镇集中供热成本,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运输服务成本和客运出租车运输服务成本6项内容在调定价时进行成本公开,提高成本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关于“对群众反映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迎难而上,下大力解决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认真分析梳理,目前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集中在民办幼儿园收费、医疗价格、“一卡通”工本收费、住宅小区电费、停车收费、物业收费等方面,市物价局坚持做好政策引导和加强市场监管相结合,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一是针对民办幼儿园收费问题,先后召开2次专题座谈会,征求了省物价局、市教育局、各区县物价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华商媒体以及民办幼儿园、家长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率先出台了《西安市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引导民办幼儿园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填补了政策空白。新《办法》从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从目前落实情况看,对民办幼儿园收费起到了积极引导和规范作用。
二是针对医疗价格问题,报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出台了《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在西安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药品(中药饮品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改革实施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保证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三是针对“一卡通”有关收费问题,因“一卡通”收费项目不在《陕西省定价目录》之列,按照清单之外无定价的原则,“一卡通”实行市场调节价。报请市政府同意,从2017年12月1日起,废止了《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城市一卡通cpu卡发行价格有关问题的函》(市物函〔2009〕256号),我市“一卡通”(长安通卡)相关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由“一卡通”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制定,同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四是针对住宅小区电费问题,因住宅小区电费由目录电价和公摊电费两部分构成,目录电价属政府定价,价权在省物价局;公摊电费属市场调节价,由物业企业自主核定,各住宅小区因实际情况不同,公摊电费标准不一。我局积极做好政策解答和举报查处工作。整改以来,累计回复群众咨询270多个,协调解决和查处乱收费问题30余起。同时积极参加华商报“民生热线周”活动,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19起。
五是针对停车收费问题,报请市政府研究出台了《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性停车场停车15分钟内免费,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殡仪馆等经营性停车场,停放30分钟内免费等便民优惠政策,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同时,制定了《西安市物价局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公示管理办法》,对停车服务收费公示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3)关于“‘放管服’脱节,在一些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转为市场调节价的领域,监管跟不上”的问题整改情况
经自查分析,市物价局感到,在收费项目、旅游景点价格、供热价格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需要重点加强。
一是制定了市区两级收费目录清单,印发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3项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将房产测绘收费标准降低15%,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000万元。取消非刑事案件财务价格鉴定、环境监测服务等16项收费,停征药品认证等25项收费,取消向垃圾清运企业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置费,减轻企业成本和群众负担。
二是针对旅游景点价格放管服工作,实行价格属地化管理,并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对省管景点、市管景点、区县管辖景点进行了区分,印发了市管17个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清单,要求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游览参观景点,严格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调价必须严格按程序组织并提前半年向社会公示调整后的价格,法定节假日及之前1个月内不得提高门票价格。对非依托国家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由商业性投资兴建的人造景观实行市场调节的门票价格,鼓励其调价提前半年向社会公示,不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集中提高门票价格。
三是关于供热价格监管问题,为落实市政府“1+1+9”治污减霾”行动方案,适应我市供热企业煤改气带来供热成本的变化,市物价局深入全市8家集中供热企业全面调研,先后两次到三秦都市报、“党风政风热线”回复群众供热价格问题,综合考虑全市供热基本情况,决定继续执行现行集中供热价格,居民终端销售价格5.8元/m2,非居民终端销售价格7.5元/m2;以天然气为能源,使用自备锅炉供热的住宅小区,集中采暖气价继续执行1.98元/m3的优惠价格,保证供热成本不增加,维护我市供热价格秩序稳定。
四是针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问题,制定了《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意见》,在局官网公布了商品房销售价格和物业收费公示牌、各类停车收费公示牌样式模版;以明码标价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组织了旅游市场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秋季开学教育收费巡查、“双节”节前节中市场价格检查、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检查等7项专项检查。2017年,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网络、媒体、来访等渠道,受理群众价格咨询投诉电话27461件,查处各类投诉举报786件,查办案件41件,实施经济制裁294.54万元,较好维护了企业群众价格权益。
(4)关于“住宅小区的物业收费问题矛盾突出,主动研究不够,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对策”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借鉴了15个副省级城市物业服务收费和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收费管理情况经验,组织全市70余家一级资质的物业企业213名管理人员进行了小区物业和服务停车收费政策培训,并对4个物业公司进行了约谈。二是起草了《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目前正在与省物价局和省住建厅就相关具体问题进行衔接,待有关内容明确后,及时修订《办法》并组织成本监审,力争尽早出台《办法》。
2.关于“看齐意识不强,以上率下不过硬”的问题
(1)关于班子成员看齐意识不强、进取精神弱化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行班子调整。2017年6月底,市委对市物价局党组班子进行了调整,原班子1人退休,1人转任政协,市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惠应吉同志调任党组书记、局长。二是树牢“四个意识”。新班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积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找准看齐的参照系。三是加强自身建设。突出理想信念、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提振精神四个重点,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工作标准,把团结和谐进取作为共事基础,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发挥职能、打造铁军”作为共同目标,紧跟大西安追赶超越步伐,振奋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班子团结协作、充满活力。
(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思想教育。利用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支委会等时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增强党员意识。二是健全制度规定。制定中共西安市物价局机关委员会《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创先争优表彰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细化完善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机制。三是严格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强化党性观念。把“奥凯电缆事件”和“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影响”纳入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9个支部都组织了个人对照检查、党员互帮互促和党员民主评议。四是规范党日活动。制定《中共西安市物价局机关委员会主题党日制度》,把每月5号作为“固定党日”,开展交纳党费、知识竞赛、服务群众等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党员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
3.关于“规矩意识淡薄,组织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1)关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在讨论阶段的不同意见扩散到党员干部中,影响了团结”的问题整改情况。新班子集中学习了《保密条例》,党组书记惠应吉特别强调了保密纪律和规矩意识,要求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杜绝不讲规矩、乱发议论,坚决维护党组决议。整改以来,研究调整驻村干部、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和“三重一大”事项中,每次都进行强调,再未发生此类情况。
(2)关于党建工作程序不规范,组织不严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狠抓学习培训。组织30余名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党建工作基本知识,邀请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为党务干部做了专题辅导。二是健全制度规定。制定了《中共西安市物价局机关委员会党支部换届工作程序》,严格抓了落实。三是举一反三检查。对所属9个党支部党建工作逐一进行了核查,对1个党支部换届工作程序流于形式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四是一线督导整改。对面临换届的3个支部派专人全程指导和监督,确保了换届程序规范,组织严密。
4.关于“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关于“三重一大”认识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定《中共西安市物价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把涉及民生的4类27项重大定调价事项和重大价格执法事项纳入了“三重一大”清单。二是严肃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议事决策规则、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等制度规定,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党组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机关纪委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制度落实的严肃性。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党建不严不实”的问题
(1)关于抓党建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站位。新班子先后16次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形成了“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抓好党建是尽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思想共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中共西安市物价局党建工作要点》,明确9个支部党建“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人和责任清单,坚持每季度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20余次以普通党员身份过组织生活,重要组织生活全程参加,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
(2)关于“机关党委执行规定不严格,离退休党员补交党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成立专项工作组,严格按程序组织离退休党员党费补交工作,截止2017年10月13日,除少数生活确有困难党员按程序审核予以免交外,其他离退休党员党费已全额补交,共补交党费580元。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关于“党组成员讲党课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党组成员虚心接受,积极整改。党组书记惠应吉深入群众,主动和全局33名处以上干部以及53名科级干部面对面谈心交心,了解思想工作实际,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并录制了“如何做一名新时期的合格党员干部” 专题微党课,在全局掀起了争做合格党员干部的热潮。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世威注重抓好随机教育,结合工作实际随时随地对党员进行小课辅导,灌输做人做事的道理;驻局纪检组长谢涛充分发挥自身多年从事纪检工作的优势,深入处室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收到了较好效果。群众普遍反映,新班子善于听取群众意见,能够积极理顺干部思想情绪,全局上下心齐气顺,提振了精气神。
(2)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好、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在加强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对所属9个支部近三年来开展“三会一课”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对个别党支部会议记录不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该支部认真查找原因,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工作。二是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印发了《西安市物价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基本职责及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立了机关党建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每季度督导检查并通报支部建设情况。三是在提高党务干部素质上下功夫。汇编了“两学一做”应知应会手册并印发全局党员,组织30余名党务干部进行理论考试。四是在增强“三会一课”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要求讲党课必须在深入群众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进行,做到“三个结合”,即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结合物价工作情况、结合当前发展形势。整改以来,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共讲党课23次,内容贴近党员工作实际,党课教育成效明显。
3.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凝聚班子,增强原则性战斗性。新班子组建后,党组书记惠应吉极力倡导有事多商量、无事常沟通,党组成员之间经常交流思想、探讨研究工作。结合奥凯问题事件、巡察整改、肃清魏民洲流毒3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诚布公谈心交心,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原则,充分集中班子智慧议事决策,激发了工作激情。三是主动尽责担当,培植干事创业好风气。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工作准则,在民生重大问题上主动作为,党组成员分兵把口,全力完成好价格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积极盘活干部队伍,提拔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并安排到扶贫一线摔打锤炼,营造选人用人的良好导向。深入推进行政效能革命,大力整治庸懒散拖等不良风气,培树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
(2)关于干部选用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树立用人标准。注重树立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对日常表现、考核结果、群众公论、廉政情况、工作实绩、作风纪律综合考虑。二是加强干部考核。修订完善了干部考核办法,将干部考核结果作为选人用人重要依据。三是严格落实程序。严格落实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谈话、讨论决定、任职公示五个步骤,加大谈心交流力度,积极做好个别愿望强烈人员思想工作。
4.关于“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党管干部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
(1)关于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把党员教育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先后3次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延安精神教育、党史国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二是严格党内生活。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固定党日活动、每季度组织讲一次党课、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着力解决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理想信念缺失问题。三是开展配合活动。组织开展“追赶超越当先锋、打造铁军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把教育成果转化到扎实推进市场价格秩序整治、精准扶贫脱贫和行政效能革命等重点任务完成上来。
(2)关于“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人员违反编制规定长期混岗借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轮岗交流力度,2017年以来对部分重点岗位和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10名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对按规定需要交流轮岗的11名干部制订交流轮岗计划,陆续组织。二是结合干部轮岗分批分期有计划理顺编制,在价检局帮助工作的1名同志已于2017年8月份回原编制单位工作,逐步消化其余混岗借调问题。三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干部编制方面存在的矛盾困难,争取政策支持。四是新进人员严格按编制管理要求,在编制所在单位安排工作。
(3)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全市物价系统作风建设的通知,坚持每天2次打卡机考勤,每周、每月和年终考勤通报,组织开展常态化检查,坚持每个假期前一天、假期后第一天组织检查,每月随机检查2次,严查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庸、懒、散”、推诿扯皮,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效能低下等问题。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干部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晋级晋升相挂钩,对责任履行不好、任务完成不力、不适应岗位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通过考核问责推动作风转变。
(4)关于“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重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经查,2013年至2016年,市物价局有11人未如实填报个人股票、基金等信息,原局党组均及时进行了处理,要求本人及时补报,并进行情况说明,对其中漏报的10人进行了通报或批评教育,对瞒报股票信息的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2017年,着重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填报前集中组织处以上干部学习了相关政策说明,讲明制度政策底线和红线,并以往年瞒报、漏报问题为反面教材,对处以上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规范了个人事项填报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的问题
(1)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抓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着力强化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二是建制度明晰主体责任。制定了《局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提醒清单》,把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小。三是强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印发了《西安市物价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检查了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四是做表率领导以身作则。局党组书记惠应吉认真落实第一责任,坚持“四个亲自”;党组成员切实担起“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业务工作和廉政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实,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从局领导班子到各处室单位、从局领导个人到每一名干部分别签订了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表,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上。二是排查梳理出51个廉政风险点,其中一级风险2项,二级风险点19项,三级风险点30项,分别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3)关于“价格监督执法缺少刚性制约,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抓好警示教育,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国家发改委《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理论素质。先后10余次组织执法人员警示教育,增强执法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修订完善《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行政执法回访暂行办法》,定期对执法情况进行回访,形成闭合监督回路;制定《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案卷管理办法》,确保每一个案卷规范完整,随时备查。三是实行“双随机”执法。制定价格举报投诉信访件“双随机”办理实施办法,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2017年全年采用“双随机”方式办理举报786件,确保价格监督执法公平公正。
2.关于“监督缺少有效抓手,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纪检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市纪委派驻机构履职清单》,运用“四种形态”,从严执纪审查,2017年办结各类问题线索9件,其中市委巡察组转办件4件、市纪委转办件2件、自收信访件2件、物价局党组问责1件,立案1件,给予1人行政警告处分,6人提醒谈话处理。
(2)关于“2014年上级纪委转来领导干部涉嫌公车私用问题,查处不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驻市物价局纪检组开展核查,5名处级领导干部写了情况说明,并作了深刻检查,局党组研究给予5名处级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处理。二是制定了《西安市物价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防止公车私用。三是在市物价局开展了针对性警示教育。
(3)关于“局机关纪委制度建设滞后,工作计划性、主动性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机关纪委对《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10余个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研讨,提高机关纪委业务水平。二是织密制度笼子。修订完善《西安市物价局廉洁自律禁令》《中共西安市物价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责任清单》等5个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三是主动发挥职能。加强执纪监督检查,每月不定时对各处室单位进行抽查,把监督执纪挺在前面,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主动性。
3.关于“从严治党的标准不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严,组织培训未在定点场所”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深入纠治“四风”。二是认真进行核查,针对未在定点场所范围组织培训问题,对处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全局通报批评。三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把经费开支审批审核关口,严格按章办事,严肃财经纪律。四是举一反三整改。废止了《西安市物价局优秀价格调研文章评比表彰办法》,停发了优秀调研论文奖励,改为通报表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费、培训费、外出学习考察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对经费预算严格按财务制度审核把关。
(2)关于“5名在职或退休干部违规兼职并领取相关费用”的问题整改情况。其中4名干部分别向驻局纪检组写了情况说明并及时全额上缴了各自所领取的相关费用,共计25620元。考虑到4名同志能够深刻认识问题,认错态度较好并主动退还相关费用,市物价局党组研究决定4名同志写出深刻检查,并进行批评教育。另一人为市管干部,已于2017年9月14日将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整改期间市物价局党组对干部兼职进行了彻底排查,目前无现任干部兼职情况。
(3)关于“长期从下属单位借用公务用车,直到2015年车改时才退还”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于2015年车改时整改完毕。结合当前实际,制定了《西安市物价局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规定,不再借用下属单位车辆。
(4)关于“3名处级干部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2017年3月份和7月份,3名处级干部分别调整了本处室一名人员共同办公,现均为两人共用。市物价局党组对3名同志作出全局通报批评处理。
4.关于“作风素质与‘追赶超越’、‘打造铁军’的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在全市上下大力提倡行政效能革命的背景下,定位不高、响应不快、步子不大”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市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行政效能革命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行政效能革命。二是组织13个区县物价局和西咸新区相关人员共70余人,召开了全市物价系统工作座谈会,查补价格工作短板,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三是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4大类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程序完善和流程修正,全部压缩办理时限30%以上,3类实现“最多跑一次”,占比75%。四是积极开展“局长驻窗口”活动,整改以来3名局领导累计25次到政务中心窗口开展便民服务。
(2)关于“‘协作配合意识不强’,‘这事不归我管’的推诿态度还有所见”的问题整改情况。积极打造物价铁军,印制了“行政效能革命”资料汇编,制作“行政效能革命”五条纪律标识牌,制定下发《首问负责制度》,建立白天、夜间值班登记本,受理群众来电实现“最多打一次”。积极与交通局沟通协调,通过市政务中心后台,实现了并联线路票价制定。严肃工作纪律,一旦发现推诿扯皮问题,按首问负责制度和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3)关于“与当好‘五星级服务员’、‘店小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办事流程和效率还不能让群众满意”的问题整改情况。市物价局党组明确提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发挥职能、打造铁军”的整改目标,主动与华商报社合作,利用华商媒体八大平台,开展“华商全媒体·西安问答”停车收费专题互动问答活动,现场受理的48件咨询投诉均在两天内办结,华商八大平台前期收集的326件咨询投诉,组织市区县物价局分别予以了明确回应,主动当好服务企业群众的“店小二”和“五星级服务员”。2017年8月底,对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审核开始进行容缺受理,简化了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2017年12月份,又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按病种收费成本监审工作,工作效率提升40%以上。
(4)关于“调查研究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整改情况。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的规定》,局领导带头深入市场、企业、社区等进行调研,形成了城市住房价格、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民营公交改革等28份调研报告,为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思路和办法。下发《关于表彰西安市物价系统优秀价格调研报告的通报》,对全市物价系统30篇优秀调研文章和4个调研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在全市物价系统掀起了调查研究的新热潮。
(5)关于“积极对接西咸新区主动性不强,对标成都找差距的自觉性不够,措施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了与西咸新区的工作对接,2017年8月21日,西咸新区一行6人来市物价局对接商议开展价格工作。9月7日,邀请参加全市物价系统工作座谈会,并先后10余次对西咸新区价格工作提供价格政策咨询、执法检查等事项解答。2018年2月1日,召开全市物价工作大会,邀请西咸新区参加,主动做好工作对接。扎实开展“学习先进、对标成都、查找短板”活动,组织全市物价系统和市局各处室查找了价格工作短板,制定了整改措施。修订完善了“追赶超越”方案,分解细化了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明确了对标对象,确保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认真核实信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存在问题
(一)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巡察了解期间和了解结束后,市委第三巡察组没有向市纪委派驻市物价局纪检组移交问题线索。
(二)移交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巡察了解期间和了解结束后,市委第三巡察组移交信访举报件4件,已全部办结。立案1件,党政纪处分1人,诫勉(提醒)谈话5人。
四、深化整改成果,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在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市物价局党组巡察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有的整改任务虽然完成了,但质量上还不够高,成效还不够巩固,市物价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按照巡察办的意见,以抓铁有痕的决心、愚公移山的魄力、燕子垒窝的细劲和钉钉子的精神,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切实提高整改工作质量。
(一)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任务完成。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对未完成的物业收费问题,加强与省物价局和省住建厅的沟通,待省物价局相关规定出台后,立即出台《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未完成的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问题,加强与省物价局的联系,待我省《意见》出台后,迅速修订我市《意见》;对干部轮岗交流和混岗借调问题,按照轮岗计划稳步推进。
(二)标准不降,努力提升党的建设水平。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宽松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和追责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和预防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三项机制”,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树立选人用人的良好导向。
(三)劲头不松,积极营造良好价格环境。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我局价格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贯彻省委追赶超越战略部署和市委“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决策部署,尽责担当起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整治市场价格秩序、商品房价格管控等职责任务,继续和华商报社合作主动回应群众诉求,下大力抓好涉及民生的调定价和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让市委放心,让群众满意,努力为大西安建设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开创新时代价格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29-86788874
传真:029-86788887
邮政信箱: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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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xaswjj@163.com
中共西安市物价局党组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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