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82个村(社区)完成新设立党委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于祥华、通讯员史伟报道: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来,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佛山市委迅速采取行动,针对“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精心组织谋划,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整改作为重点,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部分举措已取得阶段性和实质性进展。
  一是抓实抓细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1+3”文件的落实落地。7月2日印发实施《关于开展村(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目前,《佛山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实施村(社区)重要事权清单管理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意见(试行)》 已通过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正按程序印发实施。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分层分级举办全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全市镇街书记、市区镇三级党务工作者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集中轮训。目前已对市区镇三级党务工作者和高明、三水区村居书记等600多人进行培训。
  二是坚决撤换调整“四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7月31日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目前,已撤换调整6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是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已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在巡视组反馈有关问题后,7月31日再次发出《关于梳理基层党建有关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认真梳理本地区优化设置基层党组织情况,对未按党章要求规范设置村(社区)党委的,尽快落实整改。目前,对82个村(社区)党员人数超过100名而未设立党委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下一步,市委将继续抓深、抓实、抓细、抓好“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构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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