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办件编号1534947344):
宜昌的公租房申请需要那些手续?怎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在那个部门申请?
宜昌市住建委回复:
您好!公租房申请分为手机app申请、电脑申请、社区直接申请3种方式,手机app申请是通过手机下载“市民e家”进行申请,电脑申请是通过登录市民e家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社区直接申请需要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到纳入网格化管理所在地社区进行申请。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宜昌市城区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实施步骤安排,2018年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受理工作于2018年7月1日截止。目前已超过本次公租房申请时限,不再受理申请公租房。待今后有新的房源,我办会根据房源情况和申请家庭数量,制定配租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届时会向各区发布配租通知,您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上三种方式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2018年配租对象包括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条件如下: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申请人具有城区城镇常住户口;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4686元/年),家庭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基金、股票、车辆、所有权房屋等财产)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346860元),家庭财产中无价值达到16万元(以购置车辆发票金额为准)或排量超过1.8l的轿车;3.在城区没有所有权房屋,或拥有的所有权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三年内在宜昌城区无房产交易或析产记录;5.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不超过5万元,认缴资金不超过20万元;新就业大学生:1.在城区就业的2016年5月以后毕业的大学生,包括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没有所有权的房屋;3.本人及家庭成员三年内在宜昌城区无房产交易或析产记录。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1.年满18周岁;2.在城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3.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拥有所有权的房屋;4.本人及家庭成员三年内在宜昌城区无房产交易或析产记录。如仍有疑问,您可致电市住房保障办(电话:67377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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