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及《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进步。现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区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区委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工作列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内容,区政府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二是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在每年年初向区委、区人大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7年召开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审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了《2017年新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2017年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近期将组织对地区和相关部门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在全区公布,通过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评价、引导和督促等功能,有力推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新城区牢牢把握国务院、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主题主线,认真贯彻深化“放管服”、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统筹组织,抓改革、促落实。开展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2017年新城区编办印发了《新城区编办转发<关于进一步梳理规范权责清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报送权力的申请、研究制定的有关措施、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此次梳理涉及28个政府职能部门、1个群团组织和3个驻区垂直管理单位,共32个部门、单位。目前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拟于今年12月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开展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成立了新城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形成了由区政府主导、区工商分局牵头、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2017年在继续协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归集公示的同时,面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使用管理工作中vpn通道存在的缺陷,区工商分局主动给6个职能部门垫资开通了政务外网专线,满足了信息公示、共享、双告知等多种需求。到目前,归集公示许可和处罚信息5.77万条,为信用约束、信用监管奠定了基础。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先后制定了《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城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并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2017年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5次,其中完成区工商分局和市工商局安排的个体、农合、私营企业抽查和危化行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3次,自行组织证照管理抽查、广告行业抽查2次,实地核查434户,发现2户违法经营,发现46户地址信息不符、无法取得联系,48户列入异常名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规范的通知》,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公布”。2017年,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并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进行了纸质和网上系统备案。
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坚持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相结合。一是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的3件,废止的2件。二是对2016年12月31日前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的3件,失效的17件。保合少镇及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的1件,失效的2件。经区政府同意,已予以公布。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呼和浩特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通过法制办主任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区长专题会、协调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研究论证,全面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加强合法性审查。一是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重大行政措施、签署重大行政合同,由政府法制机构通过起草法律意见书、提交合法性审查报告、参与重大合同谈判等方式,进行前置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二是按照《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以区政府名义向市政府报送的请示、建议类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说明124份,通过对请示、建议类文件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职能。2017年新城区委制定了《中共新城区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草案),经公开遴选,选聘三家法律顾问单位。区政府从2013年起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聘用了三家顾问单位,作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此外,今年还就特殊重大事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服务,进一步健全了政府法律顾问风险防范机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新城区作为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自2016年开始,全面启动了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整合执法队伍,2017年分别在保合少镇和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设立了两个委托执法大队,积极构建以街道办事处、乡镇为责任主体的新型管理体制,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向一线下沉。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我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了《新城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呼浩特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呼和浩特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目前,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基础数据已由区法制办收集审核完成,并已报送市法制办。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印发了《新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处理及处罚决定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送交法制机构进行审查、备案。2017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2件。
开展了新城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台账检查工作,制定了《新城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和《新城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共对全区19个行政执法部门28卷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为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即时开展了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展示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提升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水平。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从2016年开始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严格清理,加强对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动态管理。拟制定《新城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目前正在行文流转中。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今年办理诉讼案件共38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23件,民事诉讼案件14件,民事仲裁案件1件。受理因老旧小区改造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1件,经审理已作出不予赔偿决定。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公室主管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政府门户网站自上线以来,共整合发布各类公开信息60120条,总访问量1.9亿人次。在九个旗县区中已经连续9年在市政府信息采用排名中获得第一,2017年,自治区、呼市两级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新城区信息14260分,采用量和得分暂列九个旗县区之首。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并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2017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件,3件已结案,1件正在审理中。其中一案被选入自治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实务培训班典型案例选编。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不断加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今年6月起,我区信访信息系统顺利由“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过渡到“自治区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了信访事项网下办理、网上流转,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真正增强了信访透明度和规范性。2017年,我区信访信息系统共登录443批次3214人次,信访工作机构及时受理率为100%,区信访局未发生超期受理情况。建立了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并将每周二下午定为“律师接待日”,指派律师为信访群众提供咨询解答。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明确必须按照司法程序处理的信访事项,并予以告知,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培训列入到全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2017年安排学习了《ppp模式运作相关知识辅导讲座》、《<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依法治国部署精神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专题辅导》等专题学习。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2017年率先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全封闭式培训,共举办7期,其中区外2期、区内5期,培训执法人员共500多人次。
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考查测试,将考查测试结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于2017年8月份组织了全区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共有18支代表队、72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竞赛,各部门比赛组织、参与和获奖等情况将纳入年底考评。
开展“七五”普法工作。2017年3月召开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七五”普法规划和2017年新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各普法单位全面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2017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一是法制机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区法制办调整为政府办挂牌单位,现有在职干部共6人,其中主任1名(兼政府办副主任),副主任2名(其中一名长期调训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调训工作人员1名,学历结构为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1名,法律本科4名,法律专科2名。由于机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也影响了法制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另外,各部门、各地区法制机构设置不健全,队伍和人员配置不足,不能适应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不符合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需求。二是行政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一些部门存在重处罚轻许可的现象,有些案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部分案件在办理流程、证据收集、案卷归档仍待加强。三是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内容还需丰富,形式要符合实际、切实有效。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推进综合执法。合理设置执法机构,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减少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劳动保障、文化旅游、农业林业、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
2、全力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分类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执法操作流程,利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报备本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3、健全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通过报刊、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立第三方民意调查机制,并将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制定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建立健全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和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程序。
4、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新城区政府法律顾问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管,在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执法部门全面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5、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在保合少镇及街道办事处配备兼职行政复议联络员。
6、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针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质量。强化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检查通报制度,加强督促整改力度,切实做到“以查促改、以改促进”。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长效机制,探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新思路、新形势和新方法,不断完善案件办理内部运作机制。健全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展示活动,以点带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7、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每年开展对政府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教育培训轮训;加强依法行政实务培训,丰富培训内容。组织全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制机构负责人观摩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进一步推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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