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公明所对集体食堂开展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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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食堂就餐人多、风险高,极易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根据委《关于建立重点餐饮监管对象名录的通知》和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科所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近日,光明局公明所执法人员迅速对辖区内的重点集体食堂开展排查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8车次,重点对工地食堂、学校食堂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一是食堂索证索票台账情况;二是对所检查的集体食堂进行量化等级;三是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已过有效期以及员工的健康证情况;四是食堂后厨加工卫生环境、餐具消毒及食品配料等;五是对企业主体进行普法教育宣传。执法人员对企业负责人强调一定要注意季节性食物中毒,如注意不食用野生蘑菇、发芽马铃薯和夹生四季豆,同时,告知食堂负责人不明食材误食的防范和妥善处理剩饭剩菜。检查中发现其中一家地铁工地食堂存在生熟食混放、员工没有穿衣戴帽和索证索票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对其不予评级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和给予指导办法。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教育食堂负责人一定要谨记企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食品安全牢记于心,并配合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后期,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公明所的全体工作人员,将持续保持干劲,逐步实现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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