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曾晓薇
吸烟是一种个人习惯,但在公共场合吸烟,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和对他人健康的影响,便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也是降低自身文明素质的表现。
为了提醒烟民在公共场所不“任性”,我市将“公共场所不吸烟”列入“襄阳文明20条”第13条。
7月10日,记者走访商场、超市、影院、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发现烟民大都能约束自己不再公共场所吸烟。
在樊城区天元四季城,记者看到商场内有有不少禁烟标志。一对情侣正逛着服装店,乘着女朋友选衣服的空隙,男子独自去了吸烟区抽烟。“在商场抽烟不太好,都是封闭式的空间,也不太安全。”该男子说,女朋友不太喜欢闻烟味,一般会避开她。
“我抽了20多年烟了,一时是不可能戒掉的,虽然是个烟民,但是在公众场合一般会控制自己不吸烟,如果只顾满足自己而去伤害别人,那就太不尊重别人、太不道德了。”烟民张先生表示,平常在公共场合看见有人抽烟,还会委婉的做些提醒。
在襄城区鼓楼小马国际影城,也设置了禁烟标志。正准备进场看电影的市民小杨说:“我很提倡‘公共场所不吸烟’这个文明条例。因为在公共场所抽烟不仅仅是毒害自己,更严重的是损害他人健康,若是烟民旁若无人地‘吞云吐雾’,不仅污染了新鲜空气,还会影响一些老人、小孩、妇女的健康。”
通过采访,市民们大都认为在公共场所抽烟是不文明行为。不仅损害自己的健康,还会污染公共场所的空气,‘二手烟’更是危害他人健康。
文明解读:
文明城市靠大家,一个有文化素养的公民,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应得体,不伤害旁人。同样,吸烟者不能只顾自己一时的满足,而不去兼顾旁人不吸烟的自由。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抽烟者有自己的人生自由,但他人也有维护自身健康的权利。生活中,
在公共场所做到不吸烟,即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一种责任,更是对他人健康的尊重。市民若能在发现不文明吸烟的行为时,及时指出错误,那也将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吸烟者若都能自我约束,多为他人着想,形成每天少抽一根烟,不在公共场合吸烟,减少“二手烟”对他人的伤害的一种共识,就能更好的自觉、自律,为他人、为自己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从而提升整个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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