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482条河流共设河长2912名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视察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记者在座谈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市已全面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湖长组织体系正在逐步健全。全市482条河流共设河长2912名,实现了河流河长全覆盖。
河长制湖长制即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河(湖)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管理保护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市委、市政府根据本地河湖管护实际,先后出台了《泰安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泰安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实施方案》,确定2017年底前,在全市全面建立河长制,2018年9月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河长制建立比中央时间节点要求提前1年,湖长制提前3个月。
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我市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市、县、乡党委、政府均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市、县级党委、政府目前已按规定时间节点出台了湖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副总河长和同级河(湖)长,全面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湖长组织体系正在逐步健全。2018年,市级河长累计巡河27次;县级河长累计巡河463次; 乡级河长累计巡河10040次,有效推动了涉河湖问题的解决。
此外,我市还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市、县、乡三级先后出台了会议制度、考核办法、部门联动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察督办制度、验收办法、河长巡查制度、河长办工作规则、河长联系部门工作规则等9项制度办法,其中“河长巡查制度”为我市首创。创新实行“河道警长制”,在全市设立市、县、乡三级河道警长378名,形成了完备的河道警长体系。在市级层面上,创新制定《泰安市总河长令河长令实施办法》,明确河长令发布要求,有效督促指导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尽责。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包粽子、穿汉服、佩香囊感受端午文化的独特魅力
蚌埠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揭牌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我市脱贫攻坚工作
云霄陈岱:焖烧炉“下岗” 重现清洁家园
全市482条河流共设河长2912名
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辅导报告会
荆州开发区前九月新引进亿元以上工业项目73个
我区召开治理违法建设和治水工作推进会议
应城举办市管优秀人才主题政治引领培训班
朔城区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庭审
双台风对常州无直接影响!秋高气爽持续"打卡"
在敬老院迎接“青年节”
处警有规范 办案有监管
市民政局局长张先明一行赴雨城区调研社区志愿者注册和志愿服务工作
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制造大咖“中国品牌日”齐聚金陵 共鉴2018中国制造之美评选启动
同沙生态公园规划公开招标 将建设服务中心、植物博物馆、康体酒店等
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河北站系列活动在胜利路小学举办
乐山开展“微整形工作室”专项整治 小心危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