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18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2018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十一届市委第41次常委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连续十一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共筹集资金约346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约186亿元,建设性资金约160亿元,着重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等八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101件实事。
一、省级下达的民生项目
(一)就业和创业
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87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7万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33万人,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1.0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安排财政就业资金,开展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培训3.03万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0.63万人;创业培训1.7万人,其中电商培训0.71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4.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15名,财政安排工作和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5.帮助残疾人就业。有效促进残疾人就业,培训450名残疾人,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180个,为1071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责任单位:市残联)
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增加安排担保基金0.075亿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6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二)社会保险
7.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8.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0.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53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71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9.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当地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保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0.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3万人。继续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落实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1.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到95.3万人;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因公致残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护理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2.为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财政安排资金,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抚恤和社会救助
13.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城市低保标准城区由560元提高到610元,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405元;三县530元提高到610元,补差水平增加55元,达到40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345元提高到395元,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26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4.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按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执行。原城市“三无”人员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93元。城区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793元,城区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793元。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513元,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513元。新建区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513元,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513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5.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城市由每人每月395元提高到425元,农村由每人每月356元提高到386元。提高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和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标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由当地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16.提高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专项救助政策;调整企业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士兵和原市属农垦企业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7.提高抚恤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标准,落实残疾军人、三属人员、红军失散人员、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和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等人员的抚恤补助待遇;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涉核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8.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对我市符合规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018年1月启动统计工作,2018年12月前资金发放到位,所需经费由户籍所在地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帮助残疾人康复和改善生活条件。市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帮助残疾人实施精准康复服务与救助,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等。(责任单位:市残联)
20.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农村户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城镇户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60元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70元标准发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21.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缓解重大疾病、突发性意外事件、生活必需支出造成的支出型贫困问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2.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对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给予补助;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8年散居孤儿供养标准达到800元/月,机构供养孤儿标准达到1200元/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3.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对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五周岁,按规定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对符合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发放一次性扶助金。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24.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寄宿、托管以及校外文体活动、心理辅导、家庭教育等多方面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25.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对符合规定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奖补,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市县财政安排资金用于2018年购买养老服务,此项资金由市与所在县(区)财政按4:6的比例承担。(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6.建立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做好安葬设施规划建设,市县加大财政投入和实施奖补政策力度,重点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四)医疗保障
27.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高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8.积极实施医疗保险扶贫。做好全额补助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落实各项医疗保险扶贫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9.资助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继续做好财政资助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0.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水平。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签约服务年人均18元的补助标准,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31.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配备必要诊疗设备,改善诊疗环境,提高中医药诊疗水平。(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32.实施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在南昌市卫生学校培养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层次定向生,优化乡村医生队伍。(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33.深入开展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将全市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度精神病患者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免费救治;对需维持血液透析的贫困尿毒症患者实施血液透析免费救治;对贫困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对符合条件的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的城乡贫困患者进行专项救治;为全市适龄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并对具备手术适应症的城乡贫困“两癌”患者实施免费救治,逐步加大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救助力度。加强全市城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强化对适婚群体的宣传动员,提高婚姻登记当事人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自觉性,力争做到应检尽检。(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妇联,市民政局)
34.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培训应急救护员0.99万人,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培训8万人次。(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
(五)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35.加大学前教育资助力度。加大学前教育资助力度。对符合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6.支持县区农村中小学均衡发展工程建设(含消除大班额奖补),市财政统筹安排1000万元,支持各地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逐步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7.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符合规定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生均2000元/年发放国家助学金;对贫困家庭高考学生提供高考入学资助5000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8.支持职业教育。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123”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9.加强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认真落实《南昌市足球改革行动计划(2017-2020)》,制定出台社会足球场建设补助配套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足球场地建设领域;扩大公共体育购买服务,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学校场馆对外开放;推进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工程建设;开展市民来运动、体彩来买单活动,发行“全民健身一卡通”。(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40.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等基本文化权益,引导基层开展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用于文学艺术类作品的创作与繁荣。(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六)住房保障
41.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21250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1240套(东湖区2000套,西湖区2000套,青云谱区3800套,青山湖区5000套,湾里区610套,新建区2800套,南昌县2324套,进贤县1123套,安义县1583套)(责任单位:市旧改办,各属地人民政府);垦区危房280套。(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高新开发区)
42.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按省下达任务数,对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众危房进行改造。(责任单位:市建委)
(七)扶贫开发
43.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财政统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加快精准扶贫脱贫步伐,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0.695万人,完成24个省级贫困村退出。(责任单位:市农办)
44.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继续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优势特色产业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创新试点。(责任单位:市农开办,市农业局)
(八)群众生产生活
45.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加大对食品药品抽检监测工作的保障力度。市财政安排600万元,加强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农业局)
46.支持新农村建设。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市安排1080个省级村点,开展“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和“8+4”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办)
47.加强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完成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49.6公里建设计划任务,危桥改造9座。(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48.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九大产业建设,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实施六大产业工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49.支持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县乡农贸市场改造任务,省、市、县财政资金按2:1:1比例支持县乡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0.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加大对养殖业、种植业、森林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办,市民政局)
二、市级项目
(一)抚恤和社会救助
51.加大农村敬老院危房改造力度。2018年完成15所存在消防及危旧破损安全隐患敬老院的整改提升。以县(区)投入为主,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2.实施中国南昌sos儿童村提升改造三期工程。实施文体教育中心、家庭服务中心、幼儿园拆建主体施工及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3.安排救灾救济专项资金。市财政新增安排200万元,总量达到32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4.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援助和公证援助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55.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制度,推动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阶段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落实;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法院、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社会保险
56.为符合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并办理了残疾人乘车证的残疾人办理乘车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每人12元参保,共5000名残疾人,安排6万元。(责任单位:市残联)
(三)医疗保障
57.继续提供精准康复服务与救助。市本级安排资金,为全市30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全市100名肢体缺失者免费安装大、小腿假肢;为全市260名贫困残疾儿童(聋儿、脑瘫、孤独症)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全市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责任单位:市残联)
58.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出台医联体建设规划,推动市直各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农业县区开展医共体建设,实现每个县区范围内50%的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开展医联体工作。(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59.推进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新院二期项目。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开始招标工作。(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60.筹建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启动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水投公司)
61.推进南昌市第一医院老年病医院建设。加快办理土地划拨,完善前期手续。(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重点办)
62.推进南昌市第一医院九龙湖分院项目。开始地下室施工。(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63.实施高新区人民医院项目。进行医疗综合楼、新建综合楼装修施工。(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四)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64.继续建设南昌市实验中学高新校区。2018年底该项目竣工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5.实施南昌汽车机电学校昌北校区二期改扩建。2018年底该项目基本竣工,进行项目收尾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6.推进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一期工程建设。4栋学生宿舍楼竣工,教学楼、综合楼等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湾里区人民政府)
67.实施南昌湾里射击中心综合训练馆建设。确保完成初步设计批复,2018年力争完成施工图审查,开始桩基础施工。(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68.推进育新学校紫金分校建设项目。力争完成总工程量的50%。(责任单位:东湖区政府)
69.推进南昌市朝阳中学建设工程。2018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和二次装修建设工程总量的8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西湖区人民政府)
70.加快九龙湖中、小学,腾龙学校建设。九龙湖初中室内工程基本完成,腾龙学校、九龙湖小学基本完工。(责任单位: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71.推进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完成地上工程主体结构,地上安装及装饰工程开始施工,地下装饰及安装工程基本完成。(责任单位:西湖区人民政府,市政公用集团)
72.加快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博物馆(展示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土石方工程和地下室主体工程40%。(责任单位: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管理局,市政公用集团)
73.推进海昏(旅游景观)大道工程。完成工程总量的30%。(责任单位:市政公用集团,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管理局,新建区人民政府)
74.实施滕王阁景区4a升5a提升改造工程,力争完成南面游客中心等建设。(责任单位: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75.加快南昌市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主体工程、建筑屋面及门窗完工,装修工程完成80%。(责任单位:市委老干局,市重点办)
76.推进南昌市市民中心建设工程。工程开工,完成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开始地下室主体工程施工。(市政公用集团,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77.实施九龙湖公园建设。2018年完成具备施工条件的土建园林部分工程。(责任单位: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78.继续实施三网融合数字化双向改造。继续完成城区双向网络覆盖扫尾建设,开始二期智慧云媒体平台项目、网管及安全系统平台、总前端播出扩容立项和建设。(责任单位:南昌广播电视台)
79.继续实施小平小道、陈云旧居陈列馆改造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提升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项目的招标程序,加快工程实施进度。(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80.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打造文化消费惠民服务平台“南昌文化惠”,通过积分奖励引导文化消费的政策模式,扩大有效文化产品供给。开展南昌文化消费季,扩展文化消费渠道,加快释放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81.实施南昌市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和管理模式,完成“一云三端六系统”建设,整合南昌市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的丰富文化资源,形成“线上平台服务+线下文化设备部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五)住房保障
82.推进青山湖西岸七里村还建项目。c地块完成竣工验收,d地块主体结构完成85%,e地块主体结构完成70%。(责任单位:东湖区人民政府)
(六)群众生产生活
83.继续实施“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六大环境提升项目。实施道路“白改黑”、架空管线“上改下”、建筑立面“面改美”、照明景观“暗改亮”、老旧社区“旧改新”、园林绿化“绿改彩”以及续建提升项目等。(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园林局,各有关城区政府,各有关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84.实施“厕所革命”项目。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文明程度,结合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按住建部颁发的有关标准,新建和改建一批公共厕所,以完善法规标准,改善如厕环境。(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旅发委,市政控股集团,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85.继续推进“互联网+民生档案”远程共享利用平台项目建设,增加平台布点数量,通过“互联网+民生档案”技术,利用各级档案馆馆藏的已经数字化的民生档案,实现省、市、县(区)档案馆与便民服务中心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就近查档、跨馆取证”等便捷化服务。(责任单位:市档案局)
86.推进和完善公交线网。为方便百姓出行,提高公交线路覆盖面,填补空白区域,与地铁无缝对接,2018年全年计划新辟10条公交线路,优化调整20条公交线路;自筹资金新购200辆空调公交车。(责任单位:市政公用集团)
87.继续实施赣江饮水入湾工程。新建湾里加压站一座,新建及改造湾里区城区管网30公里。(责任单位:市政公用集团)
88.继续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计划对100公里老旧铸铁管改造。(责任单位:市政公用集团)
89.推进南昌市环城高压燃气管网建设工程。2018年建设高压管线21.6公里。(责任单位:市政公用集团)
90.推进九龙湖新城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力争2018年年底完成形象进度的50%。(责任单位: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91.推进南昌市洛阳东路综合改造工程(昌东大道-天祥大道)综合管廊项目。2018年完成管廊主体70%、道路路基60%、排水工程完成60%。(责任单位:市政公用集团,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92.加快昌西大道建设。完成红谷滩、经开区全部建设内容;完成新建区工程总量30%;完成湾里区工程总量30%。(责任单位:市政公用集团,红谷滩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新建区人民政府,湾里区人民政府)
93.加快前湖大道快速路工程建设。2018年实现完工通车。(责任单位:市政公用集团,红谷滩新区管委会,新建区人民政府,湾里区人民政府)
94.推进向塘铁路物流基地路网工程建设。主车道基本通车。(责任单位:南昌县人民政府)
95.实施洪都大道快速路改造工程。完成承台探沟、地勘探孔工作;完成燃气临迁、永迁90%;完成主线桩基73.6%、完成承台53%;完成墩柱51%;完成墩顶横梁74.2%;完成节段梁预制90%;完成拼装工作58.6%。(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东湖区人民政府,青山湖区人民政府,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96.推进昌南大道快速路改造工程。完成路基土石方工程总量的55.1%;完成路面工程总量的67.7%;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总量的72.93%;绿化工程完成样板段绿化工程,占工程总量的3.6%。(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西湖区人民政府,青云谱区人民政府,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南昌县人民政府)
97.推进万寿宫商城改造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加固、外立面改造及消防改造等。(责任单位:市政公用集团,西湖区人民政府)
98.加快s212三阳集至长山晏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基本完成土方工程量和涵洞工程量。(责任单位:进贤县人民政府)
99.实施国省道升级改造项目,养护大中修工程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国省道升级改造项目路基工程,养护大中修项目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部完工。(责任单位:市公路局)
100.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2018年全市拟建75个停车场,泊位22000个。(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101.实施昌南新城北连通渠工程。加快办理前期手续,力争2018年内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水投公司,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诏安县南诏镇:加快西溪引水工程建设 推动生态良性循环
坚持从严从实 全面对照检查 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我市出台农村小规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校长和教师代表陪餐制
大胆探索走好具有日照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蓉平: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共享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
宁海实现“绿色公墓”建设全覆盖
十堰公租房申请对象标准调整 人均年收入低于2.1万可申请
杭州周三开始变天 清明时节降雨降温
走进警营学知识
厚街铁骑:一警多能 快速反应 热情为民
黄建固率队到梅江区金山街道办督导“创文”工作
苏州市将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在这样的夜晚,陷入孤独(外一首)
刘中伯主持召开宜宾重点调研课题推进情况座谈会
我市开展商圈市场、互联网企业、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百日攻坚行动”
淇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迎“六一”微心愿圆梦活动
30年前珍贵老照片 再现青岛80年代的摩登生活
中车四方股份发布我国新一代碳纤维地铁车辆
争分夺秒抢救心——金乡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联合演练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