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完成率位列全省第二位

2017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为1300辆标准车,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市推广应用270辆(实车)折合2980辆标准车,居全省任务完成度第2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推广任务,完成率229.23%。
2017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圆满完成全年推广应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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