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维权在行动


茂名网讯 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茂南区消费者委员会在茂名东汇城门前举行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共接待咨询群众200多人次,发放消费维权资料300多套(册)。
去年,区消委会积极履行法定职能,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的作用,加强与茂南区人民法院联系沟通,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确认。并制定了《茂名市茂南区开展服务行业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实施方案》,采取分级负责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责任制,确保了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倡导树立“消费者优先”的新消费理念,教育、引导企业增强责任意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消费者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据统计,2017年,区消委会先后8次在华侨城购物广场、明湖商场、茂南区快筛快检中心、茂名东汇城、茂名森林公园、北斗星超市高山店等商场、超市、景区开展服务行业消费与教育培训活动,均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为认真做好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和宣传纪念工作,凝聚社会消费维权合力,推动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消费问题,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的宣传咨询活动到场的单位有市消委会、市消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委会、区团委、区司法局、区发统局、区农业局、烟草直属分局、律师团和市盐业公司等。活动通过向市民免费派发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维权实用攻略》、《维权之剑》、《电子通信消费指南》、《老年人消费指南》、《食品安全消费指南》册子及相关宣传资料,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接受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
此外,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场所及市场等显著位置张挂宣传横幅,辖区内有电子屏幕的企业、个体户,在3月15日当天滚动播放2018年消费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等宣传标语。
区消委会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着力构建消费维权共治机制,全面开展创建放心消费“五个”(开展放心消费体察活动、开展放心消费约谈活动、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开展放心消费评选活动、开展放心消费教育活动)活动,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周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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