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晚,寒风凛冽。如皋港化工园区内,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正在突击夜查。执法检查中,两家在环境管理上存在“小毛小病”的企业被责令立即整改。
像这样的环保突击夜查,在我市已成常态。近年来,我市环保部门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特别是以“史上最严”新《环境保护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实施为契机,铁腕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新一届党委、政府对环境治理的严峻形势有着清醒的认识。市委书记陆志鹏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市长韩立明要求聚焦问题、强攻环保,坚定铁腕治污的决心。
源头严控,
国家法规政策挺在前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要实现源头把控,必须把国家法规和产业政策挺在前。
我市发改、环保等部门建立项目准入机制,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拟建项目进行否决或劝退,把源头严控真正落到实处。
——发挥生态红线在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结构调整中的“纠偏”和“扶正”作用。研究制定了我市建设项目环保准入暂行规定,从产业、空间、总量等角度对环境问题突出的行业、区域(流域)提出限制性准入要求,促进沿江化工行业重点实施压减、转移、改造、提升计划,通过去存量、控增量、优总量,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优化沿江产业空间布局。
——准入从严,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建立“区域准入、行业准入、总量准入、民意准入、污防准入”五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对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及我市产业政策的项目,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等5个方面的项目“一律不批”。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否决和劝退7个重污染、高风险、不符合区域产业定位或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的化工项目,涉及金额10.2亿元。
——“园区限批”形成强大的“指挥棒效应”。我市环保部门设下三道“高压线”,凡是有“污水处理能力已经满负荷;危废库存远超实际可处置能力;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拆迁完成,跟踪环评未通过审查”等其中一项,就立即划入“限批”名单。目前,上了“限批”名单的化工园区有5家,受限批和产业调整政策影响,今年受理审批的化工项目同比锐减60%。
重典治乱,
专项行动长剑出鞘
从10月中旬开始,一场持续一个半月的秋冬季执法专项行动如利剑出鞘,斩向环境信访突出、群众密切关注的“散乱污”企业。
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直指钢丝绳、印染、化工“三行业”中“散乱污”企业,长江、通吕运河、通启运河沿线企业,火电、热电等燃煤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办理,污染治理设施安装、运行,燃煤锅炉淘汰,排口规范化设置,脱硫脱硝除尘等治污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等情况,对国家、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市交办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为防止有可能出现见污不怪和人情执法等问题,我们采用新面孔查老问题,抽调县区现场执法业务骨干,交叉执法检查、异地分析化验。”市环保局局长孙立新介绍,查出的问题现场交办、通报政府,力求问题查清、交办有序、整改有力。
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403家,对市区酸洗磷化钢丝绳企业、小型化工企业、印染企业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检查组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637个,处罚企业97家,其中,限产停产16家,采取强制断电措施12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8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办4件。
环保监管,久久为功。市环保局制定了《南通市环境保护突击检查工作方案》,每周至少开展1次夜查、每两周至少开展1次节假日检查。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采取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移送公安等执法手段,有效震慑环境违法犯罪。
一组数据对比凸显执法更为“严紧硬”。2013年,全市行政处罚立案327件,处罚金额1554.95万元;2017年1-11月,行政处罚立案1357件,处罚金额8886.76万元。
创新举措,
构建联动执法大机制
“公安部门在重点环境违法案件上要提前介入,重要环保刑事案件要直接查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把公安部门推向环境执法一线,凸显利剑斩污的决心。
2017年10月,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南通市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试行办法》,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环保秋冬季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启动“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与环保部门同频共振,形成共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态势。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部门立案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1人,同比上升229.4%和228.3%。
涉固体废物环保违法行为是政府部门打击的重点。自2016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废铅酸蓄电池相关行业专项整治、固体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防范工作专项检查等 4次专项执法检查。环保、公安、海事、城管等部门全力配合,严厉打击了固废违法行为。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会同各县(市)区公安局,立案侦办3起涉嫌非法转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刑事案件,3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
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我市在污染源日常监管中,推行“双随机”制度,抽查哪些企业、由哪些执法人员前去检查,将全部随机产生。每年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自2015年起,对各县(市)区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稽查实现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