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县委书记顾国标在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时,明确指出,“坚持民生优先不动摇,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海安县人社局将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要求,健全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筹资标准一致、待遇水平一致。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对接上级政策安排,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持续抓好参保扩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均达97%,社会保险各项指标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查,推动各类用人单位全面参保、全员参保,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做好社会保险清欠工作,妥善处理好个别企业社会保险遗留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建立社保、地税、财政三方社会保险并联工作系统平台,共享社保数据信息,提高社保业务办理效率。扎实推进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实现全国联网。不断完善社保业务网上申报和灵活就业人员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社保费业务系统,建立建档立卡参保人员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继续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优化和完善用卡环境,方便参保群众办事。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建立完善社保基金监督各项制度,推进社保基金监督制度化建设。加大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力度,探索开展第三方审计,构建多层面监管体系。加强医保稽查,探索建立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查处的医保监控系统,完善定点医师监控系统,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2018年,海安人社局将把促进就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积极鼓励和扶持各类群体创业,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完善就业创业政策。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为富民增收提供支撑。不断完善失业保险扶贫政策,积极实施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培育就业新的增长点。城镇新增就业7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1.9%。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创业型区镇(街道)、社区(村)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强和规范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实习三大基地建设,发挥创业载体促进创业的倍增效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政策,对高附加值产业创业的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将给予倾斜。支持成功自主创业1500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2000万元。
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将求职创业补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强化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积极鼓励企业吸纳超龄人员就业,对企业继续聘用退休人员支付的从业伤害保险费用给予财政补贴。
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支持优质培训机构开发数字培训课程,支持培训机构开展联合办学,促进培训供需有效对接。继续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培养创业意识,增强创业能力。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4000人,创业培训6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