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系统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积极履行最基本的民生保障、最基层的社会治理、最基础的社会服务等民政工作职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积极履职、开拓创新,以一流状态争创一流业绩,民政事业又取得了新发展。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1.全力维护好一个稳定大局。紧紧围绕“选出好班子、绘就好蓝图、建立好机制、换出好风气”的总体要求,首次举行村(社)基层组织同步换届。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等困难,严密组织,取得“四升一高二降”的良好效果[四升:一次性选举成功率、直选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文化素质、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占比上升;一高:村(居)委会主任调整比例高;二降: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信访量下降],各方反响良好,得到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一德的批示肯定。针对民政系统涉军、涉移两大群体信访、群访较为活跃的实际,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建议市委、市政府及时组建成立了工作专班,形成了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联动机制,通过出台退役士兵社会化帮扶政策、实施“爱在人间、情暖老兵”社会化服务项目、建立“一人一册”信息库等办法,精准施策、压实责任,及时妥善处置了多起涉军、涉移群体集访事件,确保了重要时间节点的社会稳定。同时,坚持排查与稳控相结合,认真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圆满完成临安撤市设区行政区划调整报批任务,临安区于2017年9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撤市设区后,杭州城区面积由4800余平方公里拓展到8000平方公里,成为长三角区域城区面积最大的城市,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和功能布局,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强大动力。
2.切实推进好两项重点改革。一是民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初见成效。全市民政智慧数据展示平台初步建成。比对形成了市、县两级民政系统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和服务指南,进一步缩减了环节、流程。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社会组织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部门联办服务平台,并逐步向区、县(市)延伸拓展。在全省率先实现《浙江省老年优待证》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从原来的“一月办结”变成“立等可取”“即办即领”,并全力推广“上门办”“网上办”,逐步实现“一次都不跑”目标。二是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制定方案、出台政策、落实责任,借势借力稳妥推进脱钩工作。截至年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数量已达到总数的67.8%,市本级79家业务主管单位对主管的702家社会团体全面开展清查规范,进一步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
认真实施好三件民生实事。提前、超额完成3件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一是新建和改扩建避灾安置点220个的目标提前超额完成,实际建成255个,全市累计建有避灾安置场所2567个;二是超额完成新改扩建50个镇街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目标,覆盖全市50%以上的街道(乡镇);三是全面实施孤儿等困境儿童生活费和补贴发放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采用新的统计口径即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截至年底,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和困难家庭儿童共6807人,全年累计发放孤儿等困境儿童生活费或补贴4095万元,实现了困境儿童“应保尽保”。
(二)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提前基本完成,成效显现
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统筹推进全国、全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国医养结合试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四改联动”。我市成功争取4491万元中央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并在年底考核中位列全国前三名。我市养老服务改革经验得到国家民政部黄树贤部长的批示肯定,民政部以“民政信息参考”和“参阅件”形式向全国推广。
1.突出社区养老标准化。按照社区“重基础、强覆盖”,镇街“重综合、强辐射”的要求,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在村社级照料中心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市建成镇街级照料中心99家,城区15分钟、农村20分钟的养老服务步行圈基本形成。出台老年食堂建设的指导政策,民政部以《参阅件》形式向全国推介。城区推行“中央厨房+中心食堂+助餐点”“互联网+配送餐”等助餐形式,农村依托自建食堂、志愿服务等方式,重点解决困难、高龄、独居老人的就餐问题。截至年底,全市共有社区老年食堂(含助餐服务点)1176家,基本实现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的有效覆盖。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被评为第四届“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优秀奖”。
2.突出智慧养老精准化。按照统一服务对象、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监管“四统一”要求,将“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内容拓展为安防看护、基础性生活服务和区域公益服务等。同时,搭建市级智能化监管平台,公开招标确定6家服务商,会同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对“智慧养老”服务全过程绩效目标运行跟踪监控评价。截至年底,全市通过智慧养老终端,执行紧急救助590次,为孤寡、独居老人提供主动关怀服务4.21万次,回访服务满意率达到99.6%。我市“智慧养老”工作先后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一德等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3.突出养老服务社会化。率先出台了市级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文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消防、环评等审批流程,下放涉老社会组织审批权限,全面放开养老市场。在市三福院试点基础上,会同市物价局积极推进市福利中心、市二福院的定价机制改革。截至年底,全市共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57家,委托社会力量整体托管运营的居家养老照料中心420家,全市民办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6.1%;全年新增养老机构床位5524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4926张;举办首届养老服务社会化推介会,成功对接社会化养老项目200余个;安排50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开展“公益创投”,专项用于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既有小区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建立“1+1+x”医养结合联合体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共同监管机制,在桐庐县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落实高龄、失独、困难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精心组织举办了第五届杭州市老年健康文化博览会、老年节庆祝大会、“后黄金二十年”论坛和百岁老人慰问等活动,进一步营造了敬老孝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丰富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实践,不断创新发展“杭州经验”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积极参与市委城市基层党建“1+3”课题调研,结合实际,进一步理顺基层治理关系,形成了富有成效的基层社区治理机制。
1.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扎实指导2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开展实验项目,圆满完成民政部和省民政厅专家组的中期验收。坚持以国际化社区和田园社区建设为特色品牌引领发展,修订《杭州市国际化社区评价指标体系》,会同市质监局制定发布了全国首个《国际化社区评价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和《关于加快全市撤村建居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命名14个国际化示范社区和221个田园社区。召开全市田园社区建设推进会,评选产生了10个最美田园社区、40个村最美田园社区提名奖。我市田园社区建设的经验做法在全国基层社会治理培训班上作典型交流,民政部以《参阅件》形式向全国推广。余杭区被评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2.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截至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社会组织28468家,其中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7759家,市本级社会组织1089家。成功举办杭州市2017年社会组织“公益嘉年华”。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市本级共安排1500万资金,用于资助122个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制定了《杭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完成市本级24家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按照“双强双覆盖”要求,搭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员活动平台,建立党建联络员队伍,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
3.着力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调研起草并上报了深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政策文稿,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政策保障力度。会同市委组织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岗位开发的实施意见》。举办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培训班,通过“跨市学”“出境学”“继续学”“最美社工”评选等形式,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理论与实践能力。动员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669人通过考试,通过率为21.6%,比全省平均通过率高8.6个百分点。全市累计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达到8976名,持证社工人数稳居全省首位。
(四)社会救助聚焦精准化,不断增强保障服务能力
1.加快推进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改革。市政府出台《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改革机制的通知》(杭政函〔2017〕192号),统筹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指数相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从2017年11月1日起,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低保标准达到917元/人、月,临安区为780元/人、月,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734元/人、月。截至年底,全市共认定低收入农户92115户、153149人;低保家庭85206户、122739人,占户籍总人数的1.7%;低保边缘家庭27143户、61808人,完成省定低保与低边占比1∶1目标的70.4%。
2.不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全面贯彻实施《杭州市临时救助办法》,认真开展外来、外籍人员的“救急难”工作,确保相关救助措施24小时内到位。坚持“逢进必核”原则,出台《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进一步加大部门协同力度,建立实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定期生活补助制度。积极指导推动省级赡养能力计算、家境调查等试点改革。西湖区家境调查改革入围全国社会救助领域十大创新实践项目,位列第四名。
3.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修订《杭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防灾减灾能力。成功创建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6个,累计达到315个。会同质监部门制定发布了杭州市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管理地方标准。以“随时启用、保障有力”为目标,健全完善“八库多点”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和集代储、联储、协储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储备模式。全市避灾场所可集中安置27 万人,避灾场所安置能力明显增强。
(五)夯实民生事务管理,各方满意度有效提升
1.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加强。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成果,紧紧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大局,积极支持新调整组建部队建设,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建军9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健全市四套班子领导走访慰问制度,圆满完成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慰问驻杭部队协调工作。支持部队科技强军项目建设。扎实开展“慈善拥军情”活动,加大对困难军人家属、驻杭官兵子女教育的关爱力度,全年共资助79人次,发放慈善救助金65.9万元,发放驻杭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和社保补助金343万余元。调整提高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和各项抚恤补助标准。规范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严格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在全省率先出台贯彻落实省委办58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我市在全省军休干部庆祝建军90周年演讲朗诵比赛中均获得第一名,并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比赛,分别取得演讲比赛二等奖、朗诵比赛三等奖的好成绩,展示了我市军休干部的良好风采。
2.福利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慈善法》,报请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杭州市“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成功举办第一届“钱塘善潮”论坛。成功备案万向信托—中国水源地保护慈善信托等 3 家慈善信托,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全年各级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2.56亿元(其中市本级2829.74万元),共使用善款2.5亿元(其中市本级4962.6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9万人次(其中市本级救助1.92万人次)。全市288家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共安置残疾人职工12182人,残疾人职工五项基本社会保险投保率达100%。规范开展收养登记,全市民政部门共办理收养登记377件。组织实施关爱困境儿童“五百工程”和孤残儿童“添翼计划”,探索形成了家庭寄养“杭州模式”。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3.福彩市场专项整治初显成效。福利彩票销售稳中有升,全年实现销售总额28.17亿元,超额完成省民政厅下达的考核目标,销售总量、增量继续稳居全省第一。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调控、规范管理,扎实开展福彩投注机常态化公开投放,福彩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4.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稳步推进。一是杭州军供站迁建工程(杭州市城东市级应急避灾疏散基地)被列为重点建设项目,全年实际执行工程拨付1750万元,按时完成项目负二层主体顶板施工形象进度目标。二是加快推进杭州市救助管理站新站迁建工程(杭州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进度,已完成建设方案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三是加快市民政事业发展服务示范园(暂定名)建设,完成区块内36住户搬迁安置、87家承租企业清退腾空工作,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四是全力配合良渚遗址申遗区块所涉征迁、安置工作,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对接落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新院项目建设方案,做好搬迁临时过渡各项准备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市城北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批,办理完成土地过户手续,正在积极准备项目epc招标工作。
5.专项民政事务有序开展。牵头组织“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行动,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7218人次;加强婚姻登记规范管理,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65391对,离婚登记24693对,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扎实开展“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坟墓整治,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全市农村生态葬法覆盖行政村率达到 99.5 %。组织实施第24次骨灰撒江活动,有112位先人的骨灰撒入钱塘江,累计骨灰撒江人数达到1685人。全年共火化遗体  45534具,惠民殡葬减免金额2967万元,享受惠民殡葬政策比例为90%。新建水库移民安置计划执行率达100%;加快移民扶持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年共实施移民项目438个,投入移民资金2.82亿元,其中发放直补资金1.15亿元,发放率为100%。顺利通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省级验收,我市报送的《钱塘》地名故事在全国“寻找最美地名故事”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
同时,法治民政、智慧民政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六)上下同欲抓行业党建,形成共识氛围渐浓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开展集中轮训和专题培训。牢固树立“大民政”理念,强化“一盘棋”意识,出台1+3行业党建政策文件,高规格召开系统党建工作推进会,“党建强、业务强”的“双强”氛围逐渐浓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提一争”“百千万”蹲点调研等主题教育活动,建立1+5党建制度,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局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局管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实施办法,评选表彰了局系统“担当有为十佳铁军排头兵”。推动“一岗双责”向“一岗多责”转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四个方面14条意见,共制定46条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福彩投注机“人机分离”清理工作,积极配合查处张六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擎苍的批示肯定。建立健全内审监督机制,局巡查组完成对局属25家事业单位开展全面巡查,基本完成201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活动,以好支部、好党员、好的工作方法“三好”评比、党建示范点创建为载体,抓点做样、强化弱项、补齐短板,各项民政工作更为精准、务实,队伍建设抓得更严更实,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民政事业改革深化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后峰会、前亚运”的重大历史发展机遇,紧紧围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杭州民政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推进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2018年杭州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战略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为民爱民”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开展养老服务巩固提升年、社会组织发展年、基层基础夯实年、民政文化建设年为载体,大力弘扬杭州民政核心价值观,切实履行兜牢民生底线、深化基层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等民政工作职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一流状态争创一流业绩,继续保持杭州民政工作“全国领先、全省示范”。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龙头,跑出民政为民服务“加速度”
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民政部门承担着大量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随着信息平台搭建和数据信息的归集完成,将对民政部门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提出更高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要紧盯跻身全市前列的目标,加强资源整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使群众少跑腿”。
1.优化社会组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机制。巩固全域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一窗受理”信息平台功能,健全网上联合审批机制,实现社会组织、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之间的信息实时传输,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和服务。
2.固化养老机构“放管服”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好全市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程序,简化养老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的食品经营许可、环评、消防审验、产权登记等手续,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登记提供便捷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3.强化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比对。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管理纳入全省平台,积极开展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实时自动比对,提高救助信息核对的时效性和精准度。
4.创新推出婚姻登记证跨区域补发服务。根据全市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实现联网的条件,报请省民政厅同意,拟率先推出本市户籍居民跨区域补办婚姻登记证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5.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便民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民政执法机构的作用,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及时修订出台民政系统“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重点对经营性公墓、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的“双随机”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6.加快“智慧民政”建设进度。紧紧抓住全省民政系统“信息化水平突破年”这一契机,尽快建成运行“数字民政综合平台”,筹建全市民政数据共享交换中心,完善民政信息化标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优化业务管理、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功能,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二)以开展养老服务巩固提升年为抓手,努力打造全国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杭州样本”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我市要发挥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方面的先发优势,坚持量质并举,更加注重养老服务质量,积极探索老龄工作新经验,努力打响“美丽杭州˙幸福养老”城市品牌。
1.夯实养老服务基础。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将养老服务设施、资金补助、养老服务统计等工作全部纳入信息化系统,实现精准化管理。突出消防安全、设立许可、考核、资金补助等内容的全方位监管,实现监管考核的制度化、常态化。修订全市养老服务补贴文件,出台新一轮养老服务业资金补助文件,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地方立法前期调研。
2.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总结推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做法,不断深化巩固提升成效。深入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不断完善照料中心和老年食堂建设标准。积极实施养老服务“1152”工程,即:培育10家有影响力的为老配送餐企业;提升100家示范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打造50家医养结合示范型照料中心;新建和改扩建20家镇街级综合型照料中心。深化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助餐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大养老护理员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进“智慧养老”转型提升。积极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探索“助餐”“助医”“助浴”等市场化服务。
3.实施积极老龄化行动。制定出台加强全市养老孝老敬老工作的政策意见,启动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及省级“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强化文化养老品牌建设,加快市城北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开展最美杭州人之“最美长者”“最美敬老家庭”“最美敬老助老模范”“最美养老护理员”等系列推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浓厚氛围。
(三)以开展社会组织发展年为重点,全面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市民政部门要持续优化完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工作机制,重点以推动社会组织大发展为突破口,积极发挥民政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作用。
1.围绕建设世界名城战略目标,着力推动“三区”建设。以开展新一轮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为契机,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保持我市社区建设在全国的领军地位。要坚持提高标准、因地制宜、分层分类的原则,重点推进三型社区建设:一是继续开展国际化社区创建。深入贯彻国际化社区评价地方标准,新创建国际化示范社区10个,总结社区建设国际化经验,为全省、全国提供经验;二是持续深化“田园社区”建设。开展全市田园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深化田园社区创建,新打造农村田园社区100个,继续保持农村社区建设全国领先水平;三是扎实推进撤村建居社区规范化建设。制定全市撤村建居社区指标体系,新建撤村建居社区示范点10个。持续深化基层社区治理协商共治机制建设,完善社区协商共治机制、深化社区协商民主实践、突出协商民主多元参与、培育协商民主共识精神,进一步激发社区治理与服务活力,探索具有杭州特色的基层善治模式。
2.坚持培育与监管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大发展。一是培育重点领域的领军社会组织。重点培育扶持“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为老服务类、社会工作服务类”等五大领域的领军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项目”机制,引导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有迫切需求的专业化服务。二是整合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发展资源。加强市和区、县(市)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引入相关职能部门、企业等社会力量,实现供需信息的无缝对接,积极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空间。三是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党校”。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作用,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确保每个社会组织至少配备一名党建联络员。
3.以贯彻市委市政府政策文件为契机,提升社会工作者队伍综合素养。认真组织实施将出台的《关于深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重点,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督导,确保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激励措施、上升通道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落实到位,体现党委政府对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激发社区工作者的活力。同时,实施社会工作人才“提质增效”工程,创新构建社会工作督导体系,培育社会工作督导人才20名,确保持证社会工作者增加比例达到5%以上。
(四)以守住托底保障为底线,全面提升精准救助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履行民政部门兜底保障职能,实现社会救助与扶贫攻坚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精准救助,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探索建立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弱有所扶的“8+n”多元化救助体系。开展《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政府规章立项和调研等工作。稳妥实施低保标准调整改革,进一步推进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支出型贫困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衔接,探索培育一批市级和区、县(市)级领军型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主城区全面开展家境调查、赡养能力计算等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开展社会救助事务性和服务性试点工作。
2.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制定出台我市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关口前移、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及时修订区、县(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加强部门协调,有针对性开展日常演练、宣传,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制定民政系统应急协调机制,探索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地方标准,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长效化运作、全覆盖保障”要求,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30%以上。继续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3.加强基层救助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出台我市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细则,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进程,针对困难群众个性化需求,设计开展人文关怀、精神慰藉等专项救助项目。大力开展主城区社区与防灾减灾救灾类社会组织结对,实现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演练、救援”有效结合,结对率达到30%以上。切实加强专业化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建设,提高灾害信息员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确保灾害信息员培训率达到30%以上。
(五)以开展基层基础夯实年为载体,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信访维稳和安全管理
民政工作面广类别多,基层民政服务机构数量大,民政部门承担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管理任务日益繁重。通过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夯实年活动,进一步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定期走访,主动帮扶,落实预案,确保民政系统和谐稳定。
1.健全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涉军、涉移群体是当前民政领域两大信访维稳重点群体。要牢固树立“日常化、长效化”工作理念,抓实各项基础性工作,把功夫花在平时,把精力放在日常上。健全落实分层分类、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每个层级的任务、规范和责任。市级层面重点是牵头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及时汇总掌握全市涉军、涉移群体的数量、分布、参与信访等基本情况,保持与重点串联信访挑头人员的定期沟通,了解他们的主要诉求和思想动态,做好政策解释、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工作,增进相互信任。区(县、市)层面重点是督促落实本地各项优抚安置、移民扶持政策的落实,稳控好本地涉军涉移信访活跃人员,认真排查分析本地区信访维稳的形势,有针对性做好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镇街、村社层面重点是严格落实各项优待、扶持政策,发放各项资金,开展经常性上门走访,对辖区内的重点信访人员每月至少走访一次,掌握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
2.加大关爱帮扶力度。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为目标,开展驻杭部队和退役士兵“大走访”活动。依托四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为退役士兵提供多样化的社会化优抚服务。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严格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两个待遇”。开展“美丽精品移民乡村”试点,加大项目扶持资金投入及监管力度,拓宽移民创业致富渠道。在不突破政策底线的前提下,尽量帮助解决信访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在各级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下,按照工作预案,履行部门职责,做好政策解释、困难帮扶等工作。
3.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养老机构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层层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检查督导,重点对养老服务、军休安置、儿童福利、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以及烈士纪念设施、福彩销售网点等基层民政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监管,确保安全运行。
(六)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目标,确保民政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市民政部门要积极履职,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导向,提供高质量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
1.扎实开展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以开展全国殡改试点为契机,借势借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解决一批殡葬事业发展难点问题。一是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地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二是出台“1+x”系列政策文件。“1”: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杭州市殡葬综合改革指导意见》;“x”:出台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三是制定殡葬设施规划。各相关区、县(市)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人民群众的多元化殡葬服务需求,制定出台本地殡葬设施规划。
2.大力打造慈善城市。一是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大力开展《慈善法》宣传,深入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发展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培育壮大基层慈善服务平台;筹备成立杭州慈善联合会;继续做强小额冠名基金等品牌慈善项目。二是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加强困境儿童工作的政策意见,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力度。三是提升福利彩票公益形象。规范福彩销售行为,巩固提升销售规模;创新宣传方式,推进“福彩暖万家”公益品牌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全年资助留守儿童等各类困难群众2100人次以上。通过努力,在全市营造“人人可慈善、慈善人人可为”的良好氛围,提升杭州这座城市的“温度”。
3.全面加强专项事务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推行免费结婚颁证仪式。完善提升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丰富提升“杭州救助模式”,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探索建立全市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动态信息库,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职业乞讨专项治理。三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行政区划前期调研。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收尾工作。完善地名地址信息网络建设。开展1条市级界线(杭州嘉兴线)和5条县级界线(拱墅余杭线、建德淳安线、上城下城线、下城江干线、江干萧山线)联检,推动平安边界建设。加强地名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四是加大残疾人集中就业政策宣传,切实维护残疾人职工合法权益。
(七)强化政治引领,推动行业党建新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打铁必须自身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各级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是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民政系统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党章》读书会、知识竞赛、品读十九大金句朗诵会、组织党员“初心之旅”等形式,深刻领会十九大的精神实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精心实施党建创新和业务创新“双品牌”战略,扎实开展党建创新试点,打造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推动全系统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强双发展”。
2.扎实推进民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民政文化建设年主题活动,在全市民政系统组织“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价值观”演讲比赛,在广泛讨论基础上提炼形成杭州民政核心价值观。开展杭州民政历史沿革研究,筹建民政文化展示厅。通过挖掘宣传民政文化,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3.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抓人促事”的总体思路,突出干部政治标准,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更加突出“人岗相适”原则,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民政干部队伍,奠定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组织基础。
4.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局巡查组作用,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梦 (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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