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俊玲 裴囡囡
用6年时间,把南城司法所打造成“省级示范化司法所”,成为全省司法系统的一面旗帜。高平市南城司法所所长侯建军现在很有成就感。
而几年前,他曾萌生过调离司法岗位的念头。
他说:“自1990年参加工作至今,我在司法所这个岗位上已经工作了29年。由于司法工作的局限性,基本没有晋升机会。我曾经迷茫过、困惑过,可终究没拗过内心的热爱,还是坚持了下来。”
正是由于侯建军的坚持,才摸索出了社区矫正的南城模式。
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最多
什么是社区矫正?通俗地说,就是那些触犯了刑法的人,因社会危害性不大,法院准予监外执行,但其行为必须受到一定限制。这些人就要在当地司法所的管理和引导下,脱胎换骨,重新回归正途。
自2010年9月开始接收社区矫正人员以来,高平市南城司法所已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1人,解除矫正人员171人,目前在册30人。在7年时间里,南城司法所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出现了几个峰值。2010年7月底,一次性接收39名矫正人员,这些人涉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2011年,因开设赌场,组织蓝盾在线网上赌博,39名矫正人员到社区报到;第三个峰值在2016年底,南城司法所一次性接收61名矫正人员。
侯建军说:“南城办事处交通便利,工矿商业企业多,流动人口多,人员复杂。这些客观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必然要多。目前,我们所的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在高平市最多,占了五分之一。201名社区矫正人员所犯的罪行各不相同,有交通肇事、诈骗、受贿、故意伤害、盗窃、敲诈勒索、挪用资金、盗窃古墓、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他们的刑期短则8个月,长则2至3年。”
在矫人员多,情况复杂,而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少,怎么才能让在矫人员安全解矫、回归社会?这是侯建军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向全省一流所迈进
2010年,南城司法所还是个“一人所”,侯建军既是“将”又是“兵”。因为人手不足,司法所基本处于看摊守本状态。可社区矫正人员的数量,并不因司法所工作人员少而有所减少。
那时,侯建军刚接手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在市司法局接受过一次培训,但对矫正工作仍然摸不着门道。他只能从书本中找答案,向有经验的人请教,再反复琢磨,最终设计出几种表格。如今,这种表格成了侯建军的“万能表”,社区矫正人员是否按期交了思想汇报、是否参加了集中学习和集中劳动、当年解矫了几名矫正对象、哪个村(社区)有几名刑释解教人员……想知道这些,一翻“万能表”就一目了然了。2012年,晋城市召开“社区矫正高平现场推进会”时,南城司法所被列为现场观摩点。
2014年12月8日,南城司法所新增了一名工作人员。他们俩密切配合,坚持“宽严相济”原则,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集中公益劳动、集中学习教育两个8小时制度的落实。同时,档案资料也一步步规范起来。
2016年10月8日,又一名新的工作人员加入,壮大了南城司法所的力量。那年,在高平市司法局和南城党工委、办事处的支持下,南城司法所修缮了办公住房、增配了办公设施,软件和硬件都得到了很大改善。当年,南城司法所再次被列为晋城市“社区矫正高平现场推进会”现场观摩点,这是对南城司法所工作的又一次肯定,南城司法所决定,向“省级示范化司法所”迈进。2016年11月底,省司法厅对南城司法所进行验收,2017年正式命名其为“省级示范化司法所”。
侯建军欣慰地说,这些年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三个关口”不能少
如何让罪行复杂的罪犯在司法所监管下好好改造,避免重新犯罪?侯建军的经验是:把好“三关”。
严把评估关。侯建军说,按照《新刑法修正案》规定,从2013年起,一名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缓刑,必须得由其所在地的县(区)司法局、司法所给法院出具评估意见。而要出具一份正确的评估意见,就必须到犯罪嫌疑人所在村(社区)了解情况,通过走访村干部、邻居、亲属等,掌握其危害程度。这么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司法所在嫌疑人被判刑之前,就清楚其情况,有备无患。二是矫正人员到司法所报到时,明白自己服刑期间归司法所管,有情况,就得向司法所长报告。
严把入矫关。接到法院判决后,罪犯要先到司法所矫正中心登记报到,填写基本信息表,司法所要与罪犯签订责任书和监督帮教协议,在一周内出具接收社区矫正宣告书。侯建军说:“这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程序,在宣告时,罪犯所在村的民调主任、直系亲属、关系不错的朋友及其本人都必须到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和检察院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让罪犯明白,虽然没入‘高墙’,但社区矫正就等同于在监狱服刑。”
严把监管关。司法所对每一名矫正人员都采取手机定位的监管方式,罪犯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一旦其离开了限定区域,移动平台就会迅速反应到侯建军的手机上,同时向罪犯发出“请立即与司法所长联系”的短信。
把好这三个重要关口,基本上就杜绝了脱管、漏管、虚管现象,避免了他们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放下包袱”走出去
凡是到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的人,都是戴罪之身,他们是“背着包袱”进来的。如何让他们改过自新,“放下包袱”回归社会,是社区矫正的职责所在。侯建军给记者讲了一个案例。
2015年7月18日,犯诈骗罪的王强(化名)到南城司法所报到。之前,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行三年。30多岁的王强曾是一名公务员,他谎称能帮别人介绍工作,拿了别人3万元。结果工作没介绍成,钱他也不退还。
王强报到后,宣告工作却迟迟不能进行。原来,举行宣告仪式,必须有配偶、朋友和村治保主任在场。可王强的妻子坚决要离婚,不愿意到场。侯建军听说后,反复做其妻子的思想工作,最后挽回了这个即将解体的家庭。
本以为王强这下会吸取教训,洗心革面,可几个月后,一位在矫人员向侯建军反映:“王强说自己能帮人‘走兵’(走后门当兵),我就信了他,托他给我家亲戚帮忙,给了他2万元,谁知王强谎话连篇,事情没办成,钱也不退了,您一定帮我要回来。”
侯建军说,平时组织劳动、学习和个别谈话时,觉得王强表现还不错,谁知他又走了老路。此后,侯建军对王强特别关注,给他讲人生价值、奋斗目标,希望他重新做人。在他的循循善诱下,王强悔悟了,他分期偿还了对方的钱。现在,王强悔过自新,踏踏实实靠劳动挣钱,表示坚决不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王强的转变,是矫正罪犯工作的一个缩影。南城司法所因人施策,观其行、警其行、长其智、慰其心,解决了罪犯的思想和认识问题,帮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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