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北海市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监管制度,依法对县(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五)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本级。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北海市国有资产监管营运中心。
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企业改革发展科 、产权管理与政策法规科、 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 、党建工作科 共6个职能科室。
本部门人员编制总数为3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8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人;在职人员总数28人,其中:行政在职12人,事业在职15人,后勤人员控制数在职1人,退休人员18人。具体情况如下:
1. 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4人,后勤人员控制数1人;行政编制在职人员12人,后勤人员控制数在职1人,退休人员17人。
2. 北海市国有资产监管营运中心事业编制18人;事业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8张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027614元,上年收入为4326900元,同比增加1700700元,同比增长39.31%。均为财政拨款收入,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613414元,同比增加286500元,同比上升6.62%。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1、根据市政府规定,组国资委的市纪检组的办公场所由我委提供,日常办公费用由我委承担,因此,2018年新增了纪检组办公场所装修费及纪检组办公经费,共182000元。2、新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工作考察调研经费78000元。3、新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企业基建项目及企业设施维修改造等1118000元。4、新增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管道建设241400元。5、新增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支出,市建筑工程公司危旧房改造9600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027614元,上年收入为4326900元,同比增加1700700元,同比增长39.31%。其中:基本支出3676200元,占支出总预算61.07%,同比减少243700元,下降6.22%;项目支出2351400元,占支出总预算39.01%,同比增加1944000元,同比增加477.7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1635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9%,同比增加36400元,增长20.22%;
( 2)资源勘探信息等科目支出预算3916245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4.97%,同比增加83800元,上升2.19%;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3941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7%,同比减少75100元,减少23.88%.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142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46%,同比增加100%,增长100%。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676214元,占支出总预算60.99%,同比减少243700元,下降6.2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9387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16%,同比增加134700元,增长4.5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7718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70%,同比减少69000元,减少10.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15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4%,同比减少309300元,下降98.3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351400元,占支出总预算39.01%,同比增加1944000元,上升477.7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68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9.67%;
其他资本性支出1678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14%。
其他支出10156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3.19%。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13414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141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76214元,项目支出23514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220445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338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国企领导人员经济审计经费、国企监管和改革发展工作经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等。
行政单位医疗104547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111809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3941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41400元,是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管道建设费用。
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支出9600元,市建筑工程公司危旧房改造费用。
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8000元,市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及清缴项目费用。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18000元,包括:储备粮管理公司储备粮管理经费30000元,北海市银滩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分红568000元,市威正公司基地建设项目360000元,国家粮食储备库仓储设施维修改造16000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6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95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15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750元,同比减少1.65%,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5150元,同比减少750元,下降2.7%,主要是安排接待各省市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19500元,同比减少0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工作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委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根据中央相关文件规定,厉行节约原则,相应减少相关的接待费用。因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有所减少。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76214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50800元,增长7.32%,与2017年预算基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新增了纪检组办公场所装修费及纪检组办公经费,共182000元。2、增加了法律顾问费30000元。3、新增了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工作考察调研经费78000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5800元,同比减少1200元,减少3.24%,其中:集中采购35800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35800元,增长100%。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800元;政府采购项目类型为货物类采购。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委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工作情况
2018年本部门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了北海市国资委部门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1个。
2018年本部门没有项目列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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