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
2、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4、指导县级联社发挥人才、信息、科技、经济优势,为发展城乡经济服务。
5、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成员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6、指导成员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指导成员社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及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为成员社提供信息服务。
9、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1号和桂发10号文件精神。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加强与各部门、各层级间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加大对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争取把支持综合改革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推动综合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更多实效。
2、扩大土地托管服务规模。围绕我市水稻、水果、甘蔗等产业,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各地农业生产特点的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和机制,重点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合联、种养大户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机作业、农资供应、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技术咨询、收储加工、产品销售等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扩大土地托管服务规模。
3、大力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入调研,科学规划,充分论证,编制建立供销社发展项目库,用好用活用足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方面的政策,争取各方支持,开动脑筋招商引资带动项目发展,以项目引领助推供销社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4、进一步深化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指导各县(区)供销社、城郊社新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加强现有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组建,组织推动合作社农产品进城、进超市,引导居民超市消费。
5、打造新型城乡综合服务平台和推进“县基合一”治理机制。一是按照积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超市、新建社区综合服务社等方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我系统各县(区)乡镇基层社升级改造以及村级综合服务社和乡镇综合服务社的新建。二是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三位一体”组织架构,建立“县基合一”治理机制,提升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功能和水平。
6、培育发展龙头企业。以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为目标,采取资产收购、股权置换、项目合作开发、靠大联强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发挥社有企业的龙头带动和产业支撑作用。
7、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紧盯市场需求变化,加快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本级社有企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经营结构,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企业产品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
8、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把积极争取各类财政项目 资金和盘活资产存量以及开放办社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引导社有企业与社外企业合作,通过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新兴经营服务产业,并选择一批有较好基础、较大市场前景的产业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形成产业规模,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9、认真做好绩效考评工作。按照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下达的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和市社下达的分解指标,逐项抓落实,开拓创新发展,保质保量,全面提前完成各项任务,确保绩效评级达标。
10、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围绕综合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条例》为核心,以审计监督和制度建设为抓手,以项目资金和社有资产运营管理为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学习开展“三个年”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全体干职工认真领会活动精髓,积极改进工作作风、精简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并将相关要求融入日常工作,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1、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柳州市城郊供销社。
机关本级内设科室为别为: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合作指导科、财务资产科、人事教育科、监事会办公室、督查科。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8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27人,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制2人。编内在职32人,其中:行政在职23人,全额事业在职7人,工勤编制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35人。
(一)机关本级
参公编制29人,编内在职25人,退休人员26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26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一)
全额事业编制9人,编内在职7人,退休人员9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9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860.9万元,同比减少95.33万元,同比下降9.97%。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0.9万元,同比减少95.33万元,同比下降9.97%。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相同。
3.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8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76%,同比增加28.81万元,同比增长6.64%;项目支出398.06万元,其占支出总预算的46.24%,同比减少124.14万元,同比下降23.77%。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9%,同比减少18.7万元,同比下降91.89%。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6%,同比增加20.56万元,同比增长42.89%。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25.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8%,同比增加7.71万元,同比增长42.88%;
(4)商品服务业等支出预算720.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74%,同比减少119.13万元,同比下降14.18%;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7%,同比增加3.29万元,同比增长8.7%;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5%,同比减少37万元,同比下降92.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62.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76%,同比增加28.81万元,同比增长6.6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7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97%,同比增加71.64万元,同比增长23.2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1.79万元;其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7.67%,同比增加13.59万元,同比增长19.9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6%,同比减少56.42万元,同比下降97.1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98.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24%,同比减少124.14万元,同比下降23.7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4.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8.10%,同比减少124.14万元,同比下降23.96%。
资本性支出预算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60.9万元,同比减少95.33万元,同比下降9.97%。减少的主要原因:基本收支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收支中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三)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8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84万元,项目支出398.06万元。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行政运行272.1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7.2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5.26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及保障供销社业务正常开展所发生的支出,如推进新型专业合作联合社建设经费支出、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监理管理、检查工作经费支出、“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费支出等。
行政单位医疗21.7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参公单位在职职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61.51万元,其中的基本支出53.71万元,主要用于二层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07.8万元,为配套中央、自治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资金、经贸洽谈专项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3.9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住房公积金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积金支出。
化肥储备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化肥储备质检费用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0.1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员工补贴。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3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8万元,比2017年(上一年)预算5.15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1.36%。减少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78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2.46%,减少原因:减少公务接待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2.3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相同,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为一辆,增减原因:公车改革。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均未进行公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2.3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相同。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66万元,同比增加10.19万元,同比增长16.58%,增加的原因为: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另外,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13万元,同比增加3.65万元,同比增长43.04%,增加的原因为: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相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0%,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相同。分散采购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0%,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相同。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6.2万元,其中:办公楼物业费及中央空调使用费,项目预算金额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资产账面价值共计46.29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金额200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0万元。项目为:配套中央、自治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实施新网工程项目建设)预算金额200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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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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