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对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3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工委将巡察指出的3个方面12项问题,细化分解为3个方面12类35条整改措施,迅速推进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3月15日,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工委情况反馈会上,工委书记李祖坤同志代表班子作了表态发言,要求机关党员干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坚决的态度和扎实的措施,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反馈会后,工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讨论了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于3月23日召开工委会议,动员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强化纪律,认真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会议明确5月31日前为集中整改阶段,坚持立行立改边整边改。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巡察整改工作需要,工委迅速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委书记李祖坤同志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抓整改落实;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分工负责各项整改任务,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整改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导等工作,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面的整改工作机制,为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证。工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照方案逐条逐项梳理问题,明确重点,找准路径,定出方法,实时跟进落实情况。工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在带头做好自身整改的基础上,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带动了各部门责任人积极参与,确保巡察成果运用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三)制定方案,细化分工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2个突出问题和5条意见建议,坚持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的原则,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在进行一项一项全面梳理和深入研究,制定印发了《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共梳理分解为3个方面12项问题,制定了35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项项有人抓、事事有回音。对于马上能够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在两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于涉及面较广、情况比较复杂、工作难度较大,需要中长期完成的整改任务,倒排时间表,拿出阶段性安排和目标要求,两个月内见到成效,并一抓到底。在工委《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各部门又各自细化了分解任务,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明确的责任人。
(四)健全机制,标本兼治
在整改落实工作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做到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在抓好各项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以发现一个问题就完善一项工作制度的韧劲,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和完善18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
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和落实的事项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共11项,涉及整改措施31条。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班子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4月份,工委领导班子加强了政治学习,全体成员分两期参加了市级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培训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以及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工委中心组学习,修订完善《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了2018年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工委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关于构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意见等内容,进行了4次集中学习,并要求中心组成员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联系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每名成员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文章。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的工作,形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清除隔阂,增加共识,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专题学习、廉政教育等方式,把党的纪律印刻在心上,落实在工作和行动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下基层调研等方式,广泛征集基层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加强与市(县)区机关工委和机关党建片组的联系,坚持每季开展一次党建片组活动,每半年召开一次市和市(县)区党建工作交流会议,注重分类指导,推动党建工作发展。上半年,工委领导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25人次,集中组织市(县)区机关工委领导干部培训7人次。
2.关于“抓好机关党建的主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抓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中,指导和督促机关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端正思想认识,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变为实际行动,推动党建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激活机关党建工作活力,在机关窗口部门和执法单位继续开展“双为民”争创评比活动,总结好的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实施“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工程”,3月份印发了《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5月份印发了《关于推进市级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的通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机关党支部三年达标计划。重视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等主题,4月份在重庆大学举办了两期市级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107名同志参加了培训。开展“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课题研究,10月份形成调研报告,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创优。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的指导与服务,今年4月起,工委定期编辑印发市级机关党组织《学习参考资料》,配送给基层党支部学习使用,已编辑印发4期,累计8000册。在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纪念日之际,向市级机关党员赠阅《共产党宣言》1万册。
二是加强工作谋划推动。重视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推动和督查。工委会年初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并经市委常委会同意,以市委名义召开了“市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2018年市级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年底研究安排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形成工作总结,通报了2017年市级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情况;半年度已专题研究推进工作,组织召开机关党建片会交流工作,工委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按照分工联系点参与活动。加强日常指导检查,推进工作创新。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党建片组管理的意见》,优化片组划分,提升管理水平。坚持每月一次工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组织推进工委会议决策事项和研究讨论专项工作,检查落实面上和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印发《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清单》,实施“清单化”百分考核,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抓细。
三是开展有影响力的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安排好机关党建活动。深化理论武装工作,探索学习新形式、新方法,5月份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市级机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电视知识竞赛活动。结合“世界读书日”,在市级机关组织开展第四届“阅读让心灵飞翔”主题读书月活动,举办市级机关“尚贤读书会”。筹划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调研,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大讨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着眼于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下半年,举办第十届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办公技能大赛。坚持党建带群建,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体活动。举办机关文化节、机关运动会,加强机关歌唱俱乐部、摄影俱乐部建设,办好各类文体培训班。
3.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下半年,结合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注重发现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组织具体抓、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着力解决机关党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实施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工程,印发了《关于推进市级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层党支部对照标准进行争创,分层分类组织考核验收。今年7月20日前,在摸底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评达标、未达标党支部“两张名单”。自评未达标的党支部要限期整改,确保按期达标。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统筹谋划和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监督,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年底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二是逐步理顺机关党组织隶属关系。认真落实省级机关工委等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市委常委会关于理顺市级机关党组织关系的会议纪要精神,积极推动解决市级机关党组织隶属关系不规范、管理不顺畅的问题。3月9日,向市委常委会作了汇报,常委会对进一步理顺市级机关党组织关系进行了研究,同意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将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的机关基层党组织纳入机关工委管理体系中,对机关党建工作统筹谋划,协调开展,形成合力。
三是开展对党组织活动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党建经费保障。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起,市级机关部门党员人均活动经费按600元标准列入行政预算,解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问题。下发《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清单》,其中把党建经费落实作为考核内容,加强对机关各部门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监督检查,确保机关党建工作得到充分保证。
4.关于“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工委“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规范细化决策程序,完善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纪工委参与重大事项,履行监督职能的关键节点和方式途径,厘清各部门及人员在“三重一大”事项全流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明确了失职失责的追究办法。纪工委将按照相应职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把贯彻执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之中,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作为对工委各处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自查自评自纠工作,每年6月、12月检查汇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二是坚持和完善工委会、书记办公会制度。去年8月,工委修订和印发了《无锡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会会议制度》和《无锡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工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书记办公会议每月召开1-2次。认真做好会议组织工作,明确会议讨论议题,严格会议决策程序,认真抓好会议决策意见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成效。今年以来,已召开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党务工作和专题工作的工委会议10次,召开工委书记办公会议5次,加强对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推动,每月印发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增强工作透明度。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新要求,以及即将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我们将结合实际,根据工委职责调整变化和有关机关党建法规的修订,适时对工委现有机关党建制度进行修订,调整充实相关内容,理顺工作关系,找准工作定位。坚持和完善工委会和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会前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找准存在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2017年度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先后召开两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座谈会听取意见,向90个直属党组织发放征求意见表,回收整理六个方面的意见建议36条。工委领导之间进行了相互谈心谈话,主要领导分别与中层干部进行了全面谈心。
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民主生活会体现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会后,针对问题细化整改方案,突出专项整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三是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等制度。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每年至少为党员上一次专题党课。今年上半年,工委书记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主题,为工委全体同志和市级机关直属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题培训,各书记为基层党组织作专题党课辅导20多场次。
2.关于“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机关党务干部配备。加强督促指导,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部门(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部门单位按要求配备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落实机关专职党务干部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规定,推动机关部门党组(党委)严格按规定比例配备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沟通协调,积极探索研究机关党务干部配备的有关规范制度。结合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检查,加强对专职党务干部履职情况检查,对专职党务干部编制占用、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推动部门(单位)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从事党务工作。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的选拔任用,书记一般由中层正职担任。
二是充分发挥兼职党务干部的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坚持换届提醒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换届规定,切实按照组织程序,把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的党员选任到党务工作岗位。严格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审批程序,杜绝“备案式”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所在部门重新提出拟任人选。把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培训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4月份,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举办了两期100多人参加的直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同时,将在市委党校分期分批举办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开展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积极选树机关党务干部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推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党章》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党组织任期和换届的要求,每年两次对机关基层党组织进行按期换届提醒。对两家未及时换届的党组织进行了现场督查。其中一家基层党组织已进行整改,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另外一家基层党组织经现场督查了解,由于该单位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将整建制撤销,党支部也将自然撤销,整改工作基本完成。
3.关于“工委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党费管理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二是高标准严要求。参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所有党费购买的固定资产列入工委固定资产账户,统一进行入账、管理,确保账物相符。把党费管理列入“三重一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工委领导班子研究。严格经费管理,杜绝大额资金现金支付的情况,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强化党费缴纳意识,教育党员自觉、主动、足额交纳党费,督促所辖基层党组织收齐党费后,及时上缴至上级党组织,并做好党费收缴的台账管理。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党费使用情况作为“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纳入工委会集体讨论,纳入“两个责任”的监督体系。坚持每季度将党费的收缴使用情况报工委领导班子和纪工委审阅。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工委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两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完善工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中层干部具体负责、纪工委监督问责、全体人员参与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共同承担起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成员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要求,每季度与分管处室工作人员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工委全体人员的思想动态,适时做好教育引导和连心鼓劲工作。5月份,工委书记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为主题,为工委党员上了“5·10”专题党课。
二是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牢固树立责任书就是承诺书、责任状就是军令状的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统筹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年初认真分析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明确风险点,牢牢把握关键点,与各部门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责任传导,细化责任分解。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每半年社会评议中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分析原因,主动整改并举一反三。针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形成明确责任分解、开展监督检查、严厉倒查追责等完整链条。纪工委每半年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保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落实到位。
三是开展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调查。8月份组织开展新一轮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调研,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网上问卷、个别访谈等,全面了解党员干部对“两聚一高”、全面从严治党、干部作风、自身发展及机关党建等方面的评价和反映,对调研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形成调研成果,向市委专题报告。同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政治责任,补齐工作短板,加强对调研成果的运用,推动解决好思想动态调研中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年底,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落实整改情况。
2.关于“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纪工委自身建设。市级机关纪工委全面履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的职责,根据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单位派驻纪检机构的改革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市级机关纪工委建设,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将工作力量向教育预防、执纪监督工作倾斜。加强纪工委人员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完善工委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协调各处室对2012版工委内控机制进行全面修订,经过充分沟通酝酿,深入梳理工委各处室的权力事项、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细化修正了权力事项流程控制图,不断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落实纪工委监督责任。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对工委人、财、物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监督,每半年抽查一次党费、工会费、行政经费财务台账,规范账务管理。加强对工委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跟踪介入工委各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如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评优评先、大型活动等,重点关注工作的关键节点和关键时段,督促提醒规避风险,同心协力查漏补缺。上半年,对一家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问题进行了现场督查。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把握“四种形态”,督促工委认真开展领导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处室负责人间、领导干部与干部党员群众间等多个层次的谈心谈话,同时纪工委也适时跟进,积极开展与各层次人员间的廉政提醒和廉政谈话。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引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盯“四风”新问题,紧盯重要节点、重要岗位、重要领域,推动反“四风”向深度和广度延伸。采取提醒警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多种形式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组织工委党员学习观看市纪委编撰的专题教育片《驰而不息正歪风》,以案释纪、以案促教,结合工委整改事项,对照检查抓好整改。
二是开展各类专项活动。深入开展“5·10”崇德倡廉主题教育月活动,坚持将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工委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扎实推进“阳光扶贫”工作,工委组织推动108家单位579名处以上领导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共落实走访慰问资金240万元。开展了春节前后走访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85.74万元,捐物折合人民币8.7万余元,实现了579户建档立卡户走访慰问全覆盖。继续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严格执行行政经费使用报销规定,按规定和标准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体检等活动。对巡察组反馈的工委近几年干部体检中违规带家属体检报销费用问题,即知即改,及时落实补交44人次体检费用3.52万元,上交市财政国库。
三是加强工委机关党支部建设。制定下发《2018年机关党支部工作要点》《机关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标准化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组织党员收看中央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实况转播、瞻仰邓小平故居、赴渣滓洞开展现场教学活动,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思想准备。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工会财会制度。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工会干部、财会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经费预决算管理,开展重大活动必须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大额资金的使用需经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二是严格物品采购和奖励发放。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制度,重大物品采购必须两人以上,邀请本级工会经审委人员参与,做到清单明细、发放对象名单、物品数量相符合规。凡涉及劳务费及按规定发放的奖励等一律打卡支付,杜绝现金支付,并不得向内部工作人员发放劳务费用。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接受上级经审委的审计检查,自觉接受同级工会经审委、工委纪工委的监督。每季度公布工会经费收支账目。规范报销手续,做到凭证齐全、账目清晰、账册相符、附件完整,手续合法合规。完善机关退管会经费报销手续,支出凭证齐全,账目明细清楚,审批程序严格规范。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1项,即“选人用人把关不严”的问题。涉及整改措施4条,已完成3条。
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选人用人上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为工委干部成长进步创造良好条件。在自学的基础上,5月4日,机关工委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的意见》及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任前公示等“1+8”干部工作制度文件。工委书记辅导领学,引导班子成员认真思考过去在选人用人把关不严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程序性。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干部选拔使用上,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选拔规定程序,把德才兼备、有责任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选好用好。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工作力度、加强日常考核管理,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程序步骤,特别是进一步加强档案审核工作,对拟提拔的干部重点进行“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
对巡查反馈出来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以积极方式推进稳妥解决。
四是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遗留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尚未完成。
未完成的问题已按要求移交市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以积极认真的态度,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和整改工作,并从中吸取教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程序步骤,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档案审核工作,对拟提拔的干部重点进行“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
四、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
截至目前,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共18项,具体如下:
1.关于“班子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不高”问题的整改制度
(1)《中共无锡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会会议制度》;(2)《中共无锡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3)《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4)《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谈心谈话制度(试行)》;(5)《市委市级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
2.关于“抓好机关党建的主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制度
《中共无锡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
3.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问题的整改制度
(1)《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2)《市级机关直属党组织片会管理制度》;(3)《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4)《关于建立健全市级机关党组织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意见》。
4.关于“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制度
(1)《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关于领导班子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见》;(2)《中共无锡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5.关于“工委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制度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6.关于“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制度
《关于使用党费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办法》。
7.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制度
(1)《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和会议管理的规定》;(2)《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公务接待规定》;(3)《关于加强对市(县)区机关工委工作指导的意见》。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制度
《关于规范工会会员交纳个人会费的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0-81821157;邮政信箱: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2号楼704室 ;电子邮箱:wxjggw@163.com。
中共无锡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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